※ 引述《bluwind1 (藍天的風)》之銘言:
: 民法的婚姻是為了維持既有的社會倫理系統
: 關於家庭、家族財產與權利的延伸與繼承
: 還記得很早以前,喚起大家對於同婚議題的重視
: 是從蔡依林的一支MV開始,開始關心同志伴侶的醫療權
: 不一樣又怎樣 We're All Different, Yet The Same
: https://youtu.be/C7hHofDW2ts
: 接著還有文章陸續討論同志伴侶在婚姻上彼此沒有保障
: 無法享有傳統婚姻設計的權益保障
: 但是這部分我後來想想,是不是可以透過彼此簽訂契約、或遺囑來保障
: 就可以補足他們無法享受的婚姻制度保障
: 所以 真正讓我認為同性婚姻值得支持的理由
: 是他們醫療權應該與傳統婚姻伴侶一樣,有一樣的權利
: 最後剩下讓我覺得值得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只剩下這一個
: 還有其他值得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嗎?
很多人推說 民法婚姻就是為了異性戀而生
可是法律跟制度本來就是因應需求而定
以前只有一男一女 所以叫一夫一妻
那現在把民法婚姻改一改讓同性也能用有什麼差別嗎?
你今天要為了同性立專法
明天又跑出一個X性戀的說要結婚 又要立一個專法
那不是很麻煩嗎?
有用的限制留著 沒用的拿掉 大家都能用不是很方便嗎?
婚姻制度也是一樣阿
明明就是為了把兩個人綁在一起不要亂出軌才發展出來的制度不是嗎?
是不是一男一女根本不重要吧 不然同志每天出軌都沒事我也是很眼紅
有沒有把他們放進民法裡到底有什麼差別的八卦?
異性戀如我也不會少塊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