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夫妻間贈與任何數目的金錢 房地產皆不須課稅
同性婚姻合法後 會不會造成贈與稅漏洞 ??
譬如有一個企業家或土豪 A
A有另一個企業家朋友 B
A和B 60歲了 若他們需要把數億 數十億 或數百億的資產轉移給兒子
那可以安排 A先跟 B 結婚 A把本來要給兒子的資產轉給B (不須贈與稅)
然後 A跟B離婚(也或許A跟B不需要離婚) 再安排B跟A的兒子結婚
最後B把從A那裏獲得贈與的資產轉給A的兒子(不須贈與稅)
最後A合法移轉數百億的贈與稅給而兒子,完全不須贈與稅或遺產稅
而且沒有 違反民法 近親不得結婚的規定
那B有何理由要配合A做這種事 ?
同理 B如果要轉資產給B得兒子要不想繳稅 也是透過一樣的方式
所以A和B是互相幫忙
之後會不會發生這種漏洞呢 ?
純討論, 勿戰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