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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議瑩「嘸離開」惹議 NCC:去函中天要求說明
出版時間:2018/11/14 19:36
立委邱議瑩日前在高雄市長候選人陳其邁造勢晚上以台語說:「大家嘸(沒有)離開」,
卻被網友變造為「大家嘜(別)離開」,且被中天等媒體跟進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已收到當事人申訴,依照《衛廣法》規定,會去函要求該廣電媒體說明或更正。
今邱議瑩丈夫、客委會主委李永得透露邱議瑩將向NCC陳情,要求報導的中天電視台說明
與更正,NCC發言人翁柏宗今證實,已接到當事人陳情,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規定,
如對衛星廣播電視節目有疑義,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可期限內(20天內)要求提出更正,
如認為無誤,也應以書面進行回覆。
《衛星廣播電視法》第44條規定,對於衛星廣播電視之節目或廣告,利害關係人認有錯誤
,得於播送日起二十日內要求更正,業者應在接到要求後二十日內,在同一時間之節目或
廣告中加以更正,認為無誤時應附具理由書面答覆請求人。
翁柏宗表示,NCC不會涉入內容認定,上述做法也是《衛廣法》相關規定,但如業者未依
照相關規定辦理,依法可處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對於日前部分立委批NCC打假新聞不力,翁柏宗今也表示,依照廣電三法授權,廣電媒體
要維持自己獨立專業自主,依照《選罷法》相關規定,也須進行公正報導,如果有違反相
關規定,會收集相關證據移送中選會認定處理。(朱正庭/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