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說結論
大法官釋憲已經告訴你
婚姻不應該限定於男女之間而排除男男或女女
否則就是違憲
然後不管投票結果
是贊成同性婚姻入民法 或者反對入民法
到了明年是逕自生效
管你立法院要不要立法
2019年五月直接比照現行民法辦理
公投結果是約束行政權 但是無法約束大法官釋憲結果
因為反同(10,11,12案)以及挺同(14,15案)公投內容不是創制不是複決
也非政策案
就算效力大到凌駕立法院 行政院(用這個案來看並不會)
不好意思,明年5月同性婚姻一樣直接逕自適用民法
除非你修憲
不然立法院或行政院幹出什麼不讓同性結婚的動作全部違背大法官釋憲
然後最有趣的是
就算立法院修專法
那個專法內容仍然得叫作「婚姻」
否則違憲
想要改什麼「民事結合」「伴侶」都是無法的事
大法官已經明確告訴你就是要「結婚」「婚姻」
是不是民法或專法
都得叫「婚姻」
由於同性婚姻已經上綱到憲法層級
區區公投是無法改動的
除非你公投修憲案
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可以有不平等的權利
大法官釋憲的重點在於「婚姻平等權」
萌萌應該針對平等權修憲發起公投
否則無法改變明年五月同性婚姻生效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