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andy90498 (發錢喇幹)》 之銘言:
: 標題: Re: [問卦] 不一樣就是歧視嗎?
: 時間: Thu Nov 15 11:24:27 2018
: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3u.
:
: 另外上述你說的這些族群
: 除了剛剛提到有額外的社會資源之外
: 還保有原本其他沒提到的群族所擁有的權利
:
: 所以社會給同性什麼好處了嗎?
:
: 以上你提到的這些族群都能結婚
: 同性戀卻不能
: 同性戀甚至還被剝奪結婚的權力
真好笑,同性“戀”哪有被剝奪結婚的權利
照現行法規規定
不管是同性“戀”、異性“戀”、原住民、身障者
通通都可以跟“異性”有民事結合
都不能跟“同性”有民事結合
並沒有因為你是同性“戀”,你就不能結婚
現在訂一個專法給同性戀
還不是保有同性戀可以跟“異性”結婚的權利
(結婚不完全只是因為愛,還有很多政治商業聯姻,或是任何其他考量的可能(拿身分證、
拿健保
等等))
還例外的給同性戀可以跟“同性”民事結合
這不就是給了額外的權利
:
: 所以哪裡平等了?
: 被剝奪權力不是歧視不然是?
連權利跟權力都搞不懂
這長篇大論真逗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