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2014年高雄氣爆捐款記錄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18-11-17 09:02:21
※ 引述《swgun (楊 威利)》之銘言:
: 標題: Re: [爆卦] 2014年高雄氣爆捐款記錄
: 時間: Sat Nov 17 05:54:12 2018
:
: ※ 引述《MicroGG (La New總冠軍)》之銘言:
: : 幹,拎杯骨科啦
:
: 幹,拎杯法科啦
我也法科啦
:
: : 真的不要講到氣爆啦
: : 講到氣爆
:
: 就要講氣爆
:
: : 我真的不相信全國民黨上下到底有哪一隻是認真想經營高雄的
: : 拜託出來給大家認識一下
: : 幹拎娘雞掰,拎杯英明國中的啦
: : 氣爆炸掉的路都是我小時候活動範圍
: : 這種這麼大規模的災難
: : 行政院第一時間說,欸欸都高雄市政府的事
: : 行政院不動用預算,不立專法,你們加油
: : 幹,意思就是全部都放我們去死
: : 我記得還有爭論過,石化管線管轄責任到底歸地方還歸中央
: : 馬政府一開始還在那裡雞掰說是地方要管的,地方負責
: : 花媽很man的在鏡頭說
: : 好,都歸地方管
:
: 花媽很man?
: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4-08-07/50118
:
: 高雄氣爆賠償法源 高市、政院不同調
:
: 孫立群解釋,代位求償可引用《國賠法》、《民法》312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3種
: 途
: 徑,政院引用《國賠法》,是依據《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因為中油有依規定
: 報
: 給高雄市政府管線檢測維護計畫,但高雄市府說未收到,如果是這樣,高雄市政府就涉有
: 疏
: 失,可引用《國賠法》代位求償。
內容要看一下不要照單全收啦
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是民國101年定的
要不要去看一下內容是什麼?????
在管道路挖掘、管線埋設、遷移的啦
孫立群白癡,你身為一個法科不先看一下條例內容嗎????
用一個101年訂立管理道路挖掘自治條例
去講一個起碼二十幾年前就已經埋設的管線
真他媽的天才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72862
高雄氣爆》經濟部坦承 石化管線「無法可管」
當初我雖然超賭爛國民黨嘴臉,但很欣賞杜紫軍敢講實話
石化管線就是無法可管啦,你以為當初埋管都是高雄市政府自己想埋的喔
結果其他危險管線都有立法
就他媽的石化管線沒有
這也要怪高雄市政府喔
立法院誰過半啦
:
: 但劉世芳指出,高雄市府傾向於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提出代位求償。根據《犯罪被害
: 人
: 保護法》第1條,「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
: 被
: 害人,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
: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指出,以這2個法律請求國家賠償或補償的條件不同,受災民眾可自行
: 提
: 出要依據哪個法?但基於法律競合,只能擇其一進行求償,但無論如何,最後都是要看事
: 實
: 調查及法院認定,民眾再依據具體個案情況選擇。
:
: 我解釋一下為何有這個爭論
:
: 行政院認為 高雄市政府負有管線檢測維護義務 既然違反
:
: 就有對災民的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用國賠法
:
: 而且走國賠最快 為何?
:
: 國家賠償法第10條
:
: 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應先以書面向賠償義務機關請求之。
:
: 賠償義務機關對於前項請求,應即與請求權人協議。協議成立時,應作成
: 協議書,該項協議書得為執行名義。
:
: 也就是 災民一提告 因協議先行主義 只要高雄市政府認錯 同意賠償協議
:
: 災民就可以拿著協議書去法院強制執行不用打訴訟 就拿到錢
:
: 結果新聞中 花媽代理人648 跑到台北 不同意用國賠法
:
: 要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提出代位求償 這是全國第一次有政府(敢)這樣搞
:
:
: 差別在哪?
:
: 第一時間 高雄市政府的意思就是
:
: 我沒錯
:
: 有錯的是榮化、中油、華運 而災民是他們業務過失犯罪的被害人
:
: 我幫災民提告後續賠償就好 錢先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支出
:
: 結果後來訴訟打得天荒地老 律師費還是由民間善款支出
:
:
: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第四條
:
: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得
: 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 前項犯罪被害補償金,由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檢察署支付;所需經費來源如
: 下:
: 一、法務部編列預算。
: 二、監所作業者之勞作金總額提撥部分金額。
: 三、犯罪行為人因犯罪所得或其財產經依法沒收變賣者。
: 四、犯罪行為人因宣告緩刑、緩起訴處分或協商判決而應支付一定之金額
: 總額提撥部分金額。
: 五、其他收入。
:
:
: 這叫花媽很man?
:
: 是後來被中央打臉 擔心輿論不利 才認了管線是他們管的
中央打臉部分我上面講了
經濟部都說無法可管了
你最好找管線屬高雄市政府管的法源依據來看看
國賠最快?????
如果有打過跟國家賠償有關案件,同時提國賠和民事侵權
法官大概都會曉諭看是不是撤一邊
不然疊床架屋,然後互等責任認定
尤其本件更複雜,還涉及政府以外第三方
有責任比例的問題
民間單位也不適用國賠法
請問,難道先等高雄市政府走完一遍國賠程序,責任比例認定天荒地老後
再另外幫災民提民事代位求償會比較快????
你摸著良心講看看哪個比較快??
:
: : 她就宣布高雄市的地下不准有任何石化管線
: : 哪陣子送原料只能用槽車在路上跑,根本送不夠
: : 逼中央政府下來一起扛
:
: 這種腦殘政策有可能嗎
:
: 現在四年過去了 你高雄人告訴我地下有沒有石化管線?
:
: 傳直銷式發言 看來不是只有韓導會
:
: 後來是綠營透過非常精細的輿論操作
:
: 逼得中央明明是對的還得妥協
:
: 馬英九就是個白痴 一句"政府該負起全責" 好好不會講
:
: 說什麼要地方政府負責 根本中了花媽重北輕南之計
阿本來就是中央有責任不是嗎???
我就說我最欣賞杜紫軍誠實
無法可管
你他媽的國民黨國會過半多久啊
結果石化管線無法可管
不是你國民黨責任不然是誰的責任啊
還輿論操作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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