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zunaRei (みづなれい)》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完整新聞標題:
: 太無情!請育嬰假照顧小孩 竟遭公司資遣拒復職
: 3.完整新聞內文:
: 2018-11-15 20:32
: 也以此提醒所有雇主應遵循法令規定,以免受罰。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0rz.tw/ZGhRP
: 5.備註:
: 四間總共才罰八萬? 在產假和育嬰假方面 不論是罰則還是其它配套 政府都該更有決心
每次看到育嬰假新聞魯叔都覺得笑呵呵,
台灣就是個完全不注重勞工權益的國家,
所有法規只是在養出各種刁鑽的慣老闆。
魯叔今天分享一個實例,魯叔的女同學,
漂到對岸工作簽約三年,第一年很順利,
第二年結婚,老闆和單位都發紅包賀喜,
結果洞房花燭那夜就幸運的中了:懷孕,
第二年工作到一半,老闆就說照這樣算,
之後再加上產假跟育嬰假七個月的時間,
雖然她很認真工作,但做到那年底回台,
留著待產就好,第三年就不用回去工作,
第三年薪水照發,還給生育補助加獎金,
孩子照顧好,第四年想的話再回來續約,
位子永遠幫她留著,這就是對岸的福利。
台灣又怎樣呢?只聽過懷孕被解聘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