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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SSC 2018-11-17 14:21:11※ 引述《ggrunrun (G軟)》之銘言:
: 建議婚姻關係的目的是什麼
: 結婚不是很多人說只是張紙而已
: 法律上的建立婚姻關係可以做什麼
: 現在有少數人
: 假結婚
: 假離婚
: 同性婚姻過了之後也會有這個問題嗎?
: 也會有通姦問題嗎?
: 會多什麼權利與義務呢?
同性戀可結婚以後,甚麼是能夠保障的??
保障對伴侶忠誠??->看那一堆精美的毒轟趴與每年穩定成長的小感冒申裝人數,
不能結婚性關係都如此混亂,能結婚後頂多讓離婚官司和捉猴生意更好吧
領養小孩->單身人士要領養小孩,不跟公務員透漏性傾向他們會知道嗎??
而回到最初讓同運人士推動同婚權的畢安生事件,
他會跳樓的導火線,是伴侶死後,它們共同財產因為無血緣婚姻事實,被伴侶親人接收
他一無所有所以悲憤自殺
甚麼是人類社會唯一能讓非血緣關係者能有繼承權的制度->婚姻
所以說到最後,同婚人士最想要的就是婚姻帶來的財產繼承權
愛啊平等阿,都不過是包裝罷了
民法專法也不過怕專法不包含原本民法中的繼承權等不包含在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