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IOC再來函關注東奧更名公投 不排除中止或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8-11-18 16:13:46
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IOC再來函關注東奧更名公投 不排除中止或撤回承認我國會籍
3.完整新聞內文:
17683出版時間:2018/11/18 14:16
國際奧會再次來函。
24日選舉公民投票第13案「你是否同意,以『台灣』(Taiwan)為全名申請參加所有國際運
動賽事及2020年東京奧運?」(以下簡稱東奧更名案)引起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
mittee,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關注,主管國家奧會往來部門副處長米羅(Pere Miro)16日
致函中華奧會主席林鴻道、體育署長高俊雄,表示不會干預選舉程序,且尊重言論自由,
但重申不予改名立場,同時任何對中華奧會過度施壓將會被視為外界干預,可能中止或撤
回對我國奧會承認。
IOC來函中表示,為避免不必要期待與臆測,希望藉此重申依據奧林匹克憲章,國家奧會名
稱管轄權為IOC所有,目前「中華臺北(Chinese Taipei)」是IOC與我國奧會1981年協議,
而任何國家奧會/代表團名稱變更均須經IOC執行委員會核准,而今年5月2至3日經過2天研
議,已決定不予核准。
部分支持東奧更名者意見是就算公投案過關,也只是提出申請,若IOC不予核准,也不會有
損失。但公投案若通過,只對政府有效力,IOC對口單位我國奧會是非政府組織,因此實際
可行方式就是政府督促、或立法強制中華奧會提出更名申請。
米羅來函警告,任何試圖對中華奧會過度施壓而違反1981年洛桑協議,及/或進行違反IOC
執委會決定的行為,將被視為外界干預,中華奧會將可能接受奧林匹克憲章中、針對此類
案例所設保護性措施條款(特別是第27.9條)。
第 27.9條記載於奧林匹克憲章第4章,內容是:「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
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
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
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信末表示,IOC期盼中華臺北地區參與奧林匹克活動利益能超過政治考量,以免中斷我國代
表團備戰未來國際運動賽事準備工作,也避免不必要的複雜狀況。(王毓健/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sports.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1118/1468642/
5.備註:
又在威脅我們台灣公民了
我們台灣公民不怕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