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同性結婚可以 那亂倫結婚為什麼不可以??

作者: TouchAgain (謝謝)   2018-11-18 21:58:49
其實真要說的話各種各樣的關係都可以,而且問題都可以被解決。
1.兄妹亂倫,有人說優生學,那假如可以做到不生小孩,
小孩一樣用領養的,那可不可以?
2.爸爸死掉後,繼母跟兒子現在法律也禁止,這條也應該廢除。
3.同性戀要合法化之後,如果學校都要同志教育的話,
那麼師生戀也應該要放進課本好好介紹一下,
只要沒有違反未成年性交的話,師生之間自由戀愛應該也是可以的。
4.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應該也是可以的,
只要這幾個人願意共同締結結婚契約,就算多夫多妻應該也應該合法化,
自由戀愛不是嗎? 然後這些也應該放進課本裡介紹,
同性戀都可以放課本了,異性戀族群更大,怎麼不介紹清楚點。
讓學生也認識這是個多元開放的社會。
5.重婚罪要廢掉,不合理,大家應該要自由戀愛。
6.通姦罪要廢掉,憲法保障自由戀愛的權利。
同性戀支持者只能切割,
說"以上這些跟同性戀沒關係,你要的話你可以自己去連署",
但其實這些事情問題的本質都是相同的,
那就是婚姻結構的徹底改變,從一男一女變成一男一男或一女一女,
講得很好聽數量都一樣只是性別不一樣,但事實上就已經是婚姻結構的徹底改變,
跟我上述6項這些狀況本質上沒有任何不同,都是在倫理上徹底改變原本的定位。
假如你忽略倫理關係,本來很多就可以問題都可以經過科學或制度解決,
但是否代表社會的價值觀跟倫理能夠被接受,這是要打上一個大問號的。
所以我認為不可以單純以一個似是而非的平等權當理由,
如果真的都要平等權無限上綱,那我上述幾點都應該同時合法化,
不應該只讓同性戀獨享權力,這些大法官也一樣犯了邏輯上的矛盾,
假如他們真的有徹底思考背後邏輯,他們就會將婚姻關係的束縛通通打開,
自由戀愛最重要,平等權最重要,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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