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包裝333張選票險攜出印刷廠 嘉義選務員行政疏失處分
蘋果(更新:檢方調查和保安隊說法、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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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水上鄉公所村幹事侯姓女子承辦選務,18日到印刷廠清點選票,離開時被警員發現
她帶著333張選票,立刻逮人。她供稱,一時忘了繳交多出來的選票去銷毀,不小心放在
袋子中。水上鄉公所主秘陳江雄說,這是選務作業疏失,幸好選票並未流出。警方訊後將
侯女依違反選罷法函送地檢署,檢方今天上午到蘭潭印刷廠勘查,偵訊相關人後,初步認
定不違反選罷法109條,該案將依行政疏失處分。
水上鄉公所表示,侯姓村幹事40多歲,剛到水上鄉公所任職1年,沒有黨派色彩,希望外
界不要多加揣測。嘉義縣選委會副總幹事張啟模說,這些選務人員是早上8點到印刷廠清
點選票,直到晚上7點才能離開,應該是很累,才會忙到忘了。
而今天記者到印刷廠現場查看,發現每一名工作人員要進入選票清點處的大門口時,都要
進行搜身,而包包則被警方要求放在印刷廠清點場所的紙箱內。
警方表示,這起選票險攜出事件發生在18日晚間6時55分許,地點在嘉義市蘭潭印刷廠。
水上鄉公所村幹事侯姓女子承辦選務,到印製廠清點選票,下班離開時,竟將縣長選票19
張、縣議員選票13張、三和村長選票100張、柳新村長選票100張、義興村長選票100張、
靖和村長選票1張,共計333張選票夾在公文書匣準備帶走,當場被黃姓保安隊員警攔下,
訊後將她移送法辦。
嘉義縣選委會總幹事陳宏基指出,這些選票是多出來的,當時侯姓女承辦人員一時疏忽,
就把選票放在包包裡面,接著就去發便當,而包包由另外一位同事拿到門口,結果被警方
人員搜出來,警方會同選監人員檢查後,立即將這些選票撕掉銷毀。陳宏基說,當時選票
仍算在警方管制區內,並不算是外流,應該是她個人的疏忽,並不是有意的。
至於是不是每個人的包包都不能帶入選票清點中心,張啟模說,原則上只能選務承辦人員
,因為要攜帶公文書,才能將袋子攜入清點中心。
嘉義縣保安隊長鄭啟東表示,當天由他帶10名男女隊員到印刷廠檢查選票,在晚上7點要
結束時,一票工作人員要離開,是隊員黃三福眼尖有注意到這些選票,以村長的100張選
票,約一個手掌大小。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兼新聞發言人蔡英俊表示,今天一早檢方到蘭潭印刷所,主要調查
涉案人是否有違反選罷法109條,「意圖妨害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
換或奪取投票匭、選舉票、罷免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
圈選工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經偵訊村幹事侯女、拿票去管制區的王姓選務
員和選委會承辦人陳靖惠,三人說法一致,偵訊後三人請回,初步調查不違法,該案將依
行政疏失處分。(王智勇、徐彩媚/嘉義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