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就能更放心投下同意票了。
一直覺得自己的國家-台灣(目前國名:中華民國),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打壓致運動員
無法以國名出賽,是一件讓人很沮喪的事,為此感到窩囊及為運動員抱屈。
所以當看到部分運動員出來反對正名,我不解,心中也產生矛盾,不知該不該支持他們,
畢竟他們也很努力。
而這則新聞及cipc444大那篇文提醒了我,我錯了。
部分運動員為了運動生涯而出來反對正名,是他們的權利,應該尊重。
我錯的地方在於,我忘了自己也有立場。
我忘了也有自己的立場應該正視,才會只看到反對正名的部分運動員的立場,致產生了矛
盾與兩難。
其實,即使部分運動員反對正名,我還是可以按自己的立場投票,不受他們影響,因為我
也有自己的立場需要表達。
我希望我的國家以台灣為名來參與所有國際活動(包括奧運),就像部分運動員也是忠實表
達他們反對正名的立場一樣。
大家應該都能在不受到任何的情緒影響下,來按自己內心的立場投票,這樣的公投才有意
義。
之前確實是理盲濫情過頭了,也太自虐了,謝謝這篇新聞及cipc444大那篇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