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只要出現有人拿各種亂倫來說話,
通姦、重婚、繼母跟兒子、師生、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兄妹...等等,
就被挺同直接無腦噓,
可是有多少人不知道,世界上已經好多國家,
上述列舉的那些你覺得很荒謬的那些亂倫行為現在在他們國家都是合法的,
而且當初他們大多是因為先同性戀合法化才一步一步導致的。
https://reurl.cc/XlqO7
引用其中一小段:
"北歐及西歐就有十一國亂倫是合法,開放的層面各有不同。
丹麥、挪威、冰島、芬蘭、比利時、荷蘭,『親屬婚姻』
(即俗稱亂倫婚姻),包含:父女、母子、兄妹、姊弟間的亂倫婚
姻皆屬完全合法婚姻,且受法律保障。"
"荷蘭、丹麥、瑞典在 1989-2001年間,先後推翻了「一男一女婚姻」的舊制度。
多人婚姻、一妻多夫、一夫多妻婚姻皆屬合法的。
荷蘭、西班牙,與十二歲以上兒童性交屬合法。
人獸交在挪威、丹麥為合法,荷蘭也曾一度合法。"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11/17/PL1211170004.htm
"支持者往往說亂倫與同性戀明明是兩回事,怎可相提並論?但反對者亦指出:亂倫與同性
戀的確是兩回事,但同性戀和異性戀亦是兩回事,為何又相提並論?反對同性婚姻者其實
並非將同性戀和其他形式性行為等同,他們反駁的重點是想指出:同志團體用以來支持同
性婚姻的理據,其實同樣可以用來支持其他形式的婚姻。除非同志團體可以提出其他合理
的理由,否則社會若接受以傷害原則為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日後若有其他合乎傷害原則
的性行為爭取婚姻法,社會是很難不一視同仁的。這亦是部分原因為何反對者會擔心同性
婚姻立法會帶來滑坡效應。"
這些國家一開始就是從開放同性戀開始的,有一就有二,
今天你說這個應該有自由平等權所以要開放,
明天就會有人說那個也應該要開放,這些都是遲早的問題,你現在想像不到,
但10年20年之後這些問題就可能會出現,
就像20年前你無法想像同性戀在今天台灣會被合法化一樣。
而且幾十年後發生世代衝突的狀況會像今天一模一樣,
年輕的世代更開放,相對的年長者較為保守,
今天的年輕人之所以會有這種觀念就是因為在較開放的環境中長大,
如果同性戀這些合法了,那你的兒子或孫子觀念只會比你更開放,
因為他會在更開放的環境中長大,所以等你老了你覺得亂倫不行,
但你的孫子可能就會覺得可以,就跟現在的狀況一模一樣。
不要覺得不可能,20年前,
台灣也沒人能想像到台灣會走到這一步,支持同性戀合法化的人會那麼多,
現在也沒人能想像到20年後、30年後會怎麼樣。
這些支持同性戀合法化的人真的已經準備好迎接接下來一連串的後果嗎?
還是根本沒想到這麼多? 我看後者居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