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大概是最多人對施政失敗給予的評價
抱歉,小弟 77 年次
剛好修法前後都有在換工作
就我而言砍了一個從沒放過的七天假
保障新人半年有三天特休假
第三年特休假 7 -> 10
都是以前沒有過的福利
當然我比較傾向林淑芬的版本
也認同 14 休 2 對很多職業來說並不適合
但我認為主因是一部勞基法無法適用所有職業
比起國民黨時期真的不知道在幹嘛的勞基法
和我新公司的狀況(加班都照實報,上到5點半就能報30分鐘,絕不超過9點)
據公司前輩說,以前根本不能報加班
但現在勞檢很嚴,所以給報
有次我沒報加班,月底組長還拿著報表到小房間叫我不要害公司
因此,我認為民進黨的勞基法儘管不是最好的
那也比國民黨時期好太多,但看來這也是壓死民進黨的稻草之一?
不過儘管我的同溫層昨天大崩潰到今天
無法否定的事實是昨天確實是我們中華台北民主的新的里程碑
激情會過去,讓我們一起加油吧,天祐中華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