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in5566 (自旋五六)》之銘言:
: ※ 引述《wuyiulin (elfcon)》之銘言:
: : 早要找一篇文章來回了
: : 我認為是臺灣國民沒有互相尊重的原因
: : 這幾天我一直在板上問到底為什麼要進民法?
: : 幾個支持進民法的板眾告訴我:因為專法要修改花的社會資源比較多
: : 我反問:不是同性戀支持者的人都沒有抗議這項了,你們怎麼看?
: : 問了五六個,都在這個時候開始扣我帽子
: : 說我就是反同、恐同,拿出大法官釋憲...等等
: : 我接著提出進民法會造成族群對立怎麼辦?
: : 他們又告訴我哪有法案會有人完全同意的?總是會有人不爽
: : 由此可知我實在是很質疑這些挺同的到底有沒有尊重其他人?
: : 如果你回答我可以幫非支持者一起省錢、省稅金,根本冠上大義名份無敵星星。
: : 我還期待聽到什麼妥協方案,結果沒有!
: : 挺同就是要進民法,不管有沒有人反對、反感!
: : 一個學不會尊重他人觀感、只拿法條釋憲爭取自己權益的團體,
: : 我相信得不到主流民意支持。
: 不是啦 帥哥
: 如果單純討論同性戀結婚
: 用民法比較好呢? 還是用專法?
: 投票結果主流民意是專法
: 我只是想知道
: 專法優於民法的點在哪?
: 這跟觀不觀感沒有關係吧?
: 還是你的意思是說
: 大家都覺得民法比較好
: 可是我討厭甲甲
: 襪子套屌有礙觀瞻
: 所以我要用專法送你下去!
: 是這個意思嗎OuO
不是,就現在的宣傳來講
肯定是民法 > 專法
如果民法比較好,我也是支持進民法 何樂而不為?
花的是大家的錢,又不是只有同性戀的錢。
我上一篇在回的就是你這種想法:
為了進民法不擇手段的挖坑給人跳、扣帽子。
臺灣有一群想法跟你不同的七百萬人,你沒辦法說服。
用抹屎的手法,這樣跟冥進洞有什麼兩樣?
別人不懂的、有疑問的就要解釋,而不是嗆人萌萌、扣反同帽子或預設立場。
講難聽一點就是同性戀裡面的姚文智你懂嗎?
我覺得不管伴侶盟還是什麼盟也好,
最大的問題在於支持的人都不懂訴求與尊重是什麼?
一問就倒,這要別人怎麼支持你的訴求?
要結婚?大法官釋憲了,專法也有異性戀在幫忙推。
反歧視?反歧視跟法律沒什麼關係,該制止的是激進的宣傳手段。
連紅牌騎士都會自發性組團做守法遊街了,難道同性戀做不到?
所以你們的訴求是什麼?這時候進民法難道不是一種意識形態?
任何事情都是 從無到有 -> 上路優化 -> 最佳化
我認為專法就是在上路優化階段,融合各方意見、減少摩擦。
一下子跳到最佳化進民法,就跟昨天一樣有七百萬人反對。
舉個例子,
你今天就包莖 處理的方法就是每天洗澡的時候拿沐浴乳慢慢推
大概推一個月就會下來
如果你想要一次到位拉下來,
沒想過龜頭其實會痛、包皮最後退不回去整隻黑掉...
就準備剁掉吧 =_=
何況,你怎麼能證明進民法對整個社會是最好的?
結論:
同性戀應該要試著尊重那些反對者的意見,而不是直接拿出大法官釋憲敲人。
法律並不能解決歧視的問題,霸凌防治法過了以後還是一堆霸凌。
不要老是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位置,覺得別人欠你什麼?
不過這篇回文真的很經典,
如果挺同的還持續挖坑給人跳、不管管盟內的姚文智...
我看臺灣社會離真正接納同志的一天,還很遠。
: : 就跟襪子套屌一樣,合法但有礙觀瞻。
: : 反觀幸福盟還有提出專法解決
: : 至於拿求偶焦慮來酸我的,別忘了我是高雄人。
: : 明年起我就能跟摩天輪、興達港,還有鑽油平台結婚了 是誰焦慮?
: 高雄人真幸福!
: : 搞笑之餘去反一下護家盟吧,他們要搞掉專法全力阻擋同志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