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好在哪裡?
首先,我必需很誠實地說:
現在連個草案都沒有,誰知道好在哪裡!
那,可能好在哪裡呢?
阻礙少,隨心所欲。
同同最喜歡打悲情牌了,其實也滿有效的,
推專法配悲情牌,萌萌應該是擋不住。
接下來就可以考慮量身訂做。
訂做的目的,當然是一些民法也辦不到的事!
比如說手術同意書。
如果用民法,父母跟配偶都可以簽。
父母跟配偶對醫療方法有歧義,那怎麼辦?
假設醫生不喜歡同性戀,醫生一定聽父母的!
那同同爭取這個不就白費一場…
又比如遺產繼承。
配偶死了,父母要把你趕出你們住的房子。
這時候怎麼辦?
如果你們有一個小孩,你繼承50%、小孩50%,
父母0%,跟本不可能趕你走。
那沒有小孩呢?同同又不會生!
那就是你繼承50%,父母50%。
50:50,誰說房子一定歸你,
這就要看誰請的律師厲害囉。
偏偏同志又不愛找律師,當到臺大的教授,
也不知道生前找律師保障自己伴侶。
這些,都有可能透過立法解決。
但是你現在要去調整民法,
從民法拉高配偶地位壓低父母,
你覺得有可能嗎?
專法就有可能,反正適用的人很少,不會有太多人去注意。
默默通過默默享受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