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onmaker (Waiting Molina)
2018-11-26 14:20:39你妹的
這是我要講的第二件事情
1.公投不應該綁大選 如果不綁大選就衝不出投票率
那表示這個公投也沒什意義啦
2.公投連署門檻必須超過總選舉人數10%以上(以避免啊貓阿狗也來公投)
2.公投通過門檻要拉高至總選舉人數的一半以上
3.公投凌駕一切法律 包括憲法明定的國家主權部分
1/2台灣選舉人口的同意高於任何法律
4.公投內容必須是涉及憲法與公部門的行政司法權利 比如個人私有財產當然不能公投
像是東奧正名這種操之在國際奧會或中華奧會的公投 就不能公投 因為即便公投通過
也無法改變的事情 不需浪費社會成本與國民稅金
5.涉及國家主權也可以公投
6.公投不通過必須等四年後才能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