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8-11-26 21:55:22這次的以核養綠公投過關,政院也打算廢除電業法裡頭關於2025年完全無核的條款
即使沒了這條款,但怎麼以核養綠?
核一核二延役? 核電廠在除役期限前五到十五年必須提出延役申請,
核一老舊不可能延役,核二廠商轉執照到2023也來不及申請,
核三? 則要在2019前提出申請,申請作業評估要四到五年,就算延役, 所供應的電占比也不過5%
核四? 核四若真要解封商轉還需要六到七年,還得花不少錢..如果核四啟封電價一樣上漲
蓋新核電廠? 台灣沒地方適合蓋了..
所以以核養綠是想怎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