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篇文有個大大說得很好
但是在哪篇我就忘了
同前文大大所說
其實"天"賦人權,的確是發源於歐美
同婚在亞洲其實是最難發展的
跟基督教萌萌其實關係比較小
因為這直接衝擊到亞洲最基礎的資源分配&經濟發展制度
婚姻是個制度,而且是買賣人口的制度 不是人權
尤其在亞洲,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情,而是兩宗族的事情。
婚姻是決定兩家族合作結盟,以更加壯大的重要經濟發展模式
以兩家結親來決定要把全家族的資源放在誰身上來繼承
傳統的重男輕女、血濃於水,就是這些觀念衍生出來的事物
家庭資源分配影響的現實面
在中國稱為 宗家/分家 立嫡立嗣當家
在日本稱為 本家/分家 若主 當主
為了繁衍優勢,本家享有絕對多的資源
其中後代唯一(或最傑出)的男性就會成為 嫡/嗣 ,之後成為 宗家/本家
若當家無後,則以同宗族有後代的換為本家。
本家擔任家族事務主掌、宗祠祭祀等職務
如果不以後代為本,則一族一門滅絕,從此家族無後
而"有後代的才能被稱為本家",就可以知道奪嫡之爭是多麼嚴重
為什麼那麼多大企業家要有大房二房三房
為什麼要滴血....不對,DNA鑑定。
凡是政商派閥、到稍微有一點小成就的小商號
再小至只有一兩間房產得以分配的平民
都是以此制度為本
構成婚姻及家庭中,很大一個條件是血緣
因為血緣構成的資源/財產/權力分配順序
可以確保自己的血緣不會背叛
(因為遲早都要留給他,沒必要背叛)
也確保會背叛的自己可以處理,因為處於宗族高位。
因為絕後失去本家地位,以及犯大錯失去繼承位的案例也很多
要忽視血緣對於亞洲經濟社會構成的影響
是犯了根本上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