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Yao (冬瓜奶好喝)
2018-11-28 15:12:15如題
甲本身只是一個字而已
按照道理,甲不是人,當然沒有人權。
所以我想提案公投禁止甲結婚!
過了之後順便把有關甲的權益都禁一禁,就乖乖當一個甲字就好了
省得大家吵來吵去
有沒有可以公投禁止甲結婚的掛?
哦,對了憲法是保障人民的權利哦
甲又不是人,就是個甲字而已
應該是沒有違憲
作者:
PONANZA (電王)
2017-11-28 15:12:00禁止健保補助愛滋藥吧
作者: ghgn 2018-11-28 15:13:00
專法就可以 不用趕盡殺絕
作者:
mk5520 (蓋亞)
2018-11-28 15:13:00那乙呢?
作者:
FuySenk (once)
2018-11-28 15:13:00愛滋要自己給付啦 幹 用三小健保
作者:
kyo76312 (餅乾)
2018-11-28 15:13:00丙丁呢?
作者:
tello (妳高興就好~)
2018-11-28 15:15:00贊成阿
作者: tomzakeru (康康) 2018-11-28 15:15:00
真的被提出來一定是不會過的辣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11-28 15:15:00
不用啦,愛滋補足設定總額管制,總額固定愛滋甲越多自費額越高就好,總額我想就挺同婚公投的總人數300萬就好
作者: kiwifat (台中小胖) 2018-11-28 15:16:00
同意
作者: mikemax (Master) 2018-11-28 15:16:00
下個被提案的可能就是肥宅
作者: purplebfly (紫翔) 2018-11-28 15:16:00
這個方法兼顧公投民意所向,也符合健保公平正義
作者: sinscanim (hallo) 2018-11-28 15:17:00
違憲啦 浪費錢浪費紙張
作者: herliou (jimmyho) 2018-11-28 15:17:00
支持專法 一性一法 不然就再創個 民法(B) 一法各表..
作者: kokoro1793 2018-11-28 15:19:00
直接違憲不用浪費時間,廢文還是省省吧
作者: g1254501 (撲殺假大隊臨時工) 2018-11-28 15:23:00
民法改一個字 民法甲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