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普悠瑪罹難5童 未滿15歲竟不賠 立委擬修法
3.完整新聞內文:
普悠瑪事故中,因為有未滿 15 歲的未成年人身故,卻因為《保險法》規定而領不到理賠
金,民進黨立委余宛如今(4)日表示,將修法填補這個漏洞,彌補一些缺憾。
普悠瑪事故罹難者中,有卑南國中 3 名學生、董家 2 名小孩未滿 15 歲。根據《保險法
》第 107 條規定,以未滿 15 歲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的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
於被保險人滿 15 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
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只能加計利息 退還保險費」
余宛如晚間在臉書上表示,為避免父母給小孩投保高額保險後謀害兒童,2010 年《保險
法》修正,規定未滿 15 歲的孩子身故不能給予身故理賠,僅能加計利息後退還保險費。
她說,當時修法考量保險的目的是藉由保險金填補損失,因為小孩並非家庭的經濟支柱,
身故後對家庭經濟並無巨大影響,且也避免道德風險,故不予身故理賠,而生病、受傷等
風險,則依然為保障範圍內。
喪葬費都不夠 法規不周全
余宛如說,但不論是在復興空難、台南 0206 大地震,或是近期的普悠瑪事故,都可以看
到許多未滿 15 歲的小孩去世後,退回的保險費連付喪葬費用都不夠,也顯現 2010 年的
法規調整不夠周全。
她說,上會期也就此議題積極向學者專家、業者請教,認為設上限的給付喪葬費用,既可
兼顧道德風險,又能較為合理的補償,這會期將積極爭取這項法案修正,希望能填補這個
漏洞,彌補一些缺憾。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goo.gl/PHWCHH
5.備註:話說完了,誰贊成,誰反對?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12-05 08:49:00改來改去都是民進黨的立委在玩 笑死人
作者: Vincent6964 (肆陸玖陸孫文) 2018-12-05 08:50:00
幹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12-05 08:50:00普悠瑪五童台鐵還有賠償責任 哪來得喪葬費不夠
作者: w76530 2018-12-05 08:52:00
喪葬要賠保費就再提高而已,保險業者又沒差
作者:
accin (acc)
2018-12-05 08:53:00就是這樣挖東牆補西牆 沒想過配套
作者:
acake (簡單)
2018-12-05 08:53:00怕父母殺小孩領保險金才不給領的
作者:
adware (最近常被閃的小阿姨)
2018-12-05 08:54:00什麼都推給民進黨? 再說了,當初立這個法是因為有父母為了保險害死自己小孩,才有這樣的法律出現,這樣也能攻擊?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18-12-05 08:55:00
背景電商.....
作者: tctv2002 2018-12-05 08:56:00
修錯方向了吧 至少要增設特例門檻 死亡原因為台鐵責任的話 例如這樣
作者: PaPaYang (焚香、念經、不禱告) 2018-12-05 08:56:00
保險契約上一定有註明,自己不看,現在要盧?別怪法律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8-12-05 08:56:00與其修法不如補充配套或特殊案例可賠,不然以後會發生更
作者: PaPaYang (焚香、念經、不禱告) 2018-12-05 08:57:00
孩又何妨
作者: tctv2002 2018-12-05 08:57:00
連修法都不會 當什麼立委 ...
作者:
rockiey (lovemiya)
2018-12-05 08:57:00生育率要提升了嗎?
作者:
adware (最近常被閃的小阿姨)
2018-12-05 08:58:00沒人說要推給國民黨啊,到底藍營支持者的邏輯有多好?就說了是因為有人為保險金害死自己小孩。當時不管哪個黨通過的,都是當時無奈之下做的決議,有問題嗎?
作者: MK250 (鍵盤) 2018-12-05 09:00:00
死亡理賠有上限,但仍有其他如民事賠償
作者: lazo (臘肉) 2018-12-05 09:00:00
這就是標準的因噎廢食,立委連修法都不會
作者:
panda2 (panda)
2018-12-05 09:00:00就規定15歲以下不得保險就好了
作者:
reppoc (稍會)
2018-12-05 09:02:00該改的是殺童唯一死刑才對
作者: jimhall (真好) 2018-12-05 09:02:00
想趁亂改保險法,讓保險公司有機會多賺錢,但是傷害小孩,這萬萬不可
作者:
antigo (小頭貓怪)
2018-12-05 09:05:00這個法之前就覺得超智障 修法是對的
作者:
angelstar (Be An Angel)
2018-12-05 09:05:00都立委在講 之前107條就是立委說怕道德風險改15歲以下
作者: holisea175 (holisea175) 2018-12-05 09:05:00
不是啊!喪葬費可以請求賠償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18-12-05 09:06:00可以限公共運輸意外理賠呀公共運輸很難詐保,成功率很低
作者:
Ruid (這人生,煙花一場)
2018-12-05 09:07:00毒蟲多一條賺錢的方法了
作者:
miksim (飯糰)
2018-12-05 09:08:00保險法裡面有除外條款 如果查出父母故意殺害不要賠就好為什麼要15歲以下保了不用賠 那保來幹嘛根本本末倒置
ㄧ樓也太好笑 不然你以為立法委員是在幹嘛的 法律會因事件跟時間背景而有所脫節 才需要ㄧ直修法 現在發現這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18-12-05 09:14:00李泰安又不是只試一次,她老婆是死於毒蛇的毒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15:00本來設想就有奇怪的法規 有什麼好護的?
作者:
february2 (february2)
2018-12-05 09:15:00是李雙全老婆才對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8-12-05 09:17:00kmt官商勾結修的惡法要dpp背?笑死
作者: ssivart 2018-12-05 09:18:00
台鐵
作者:
Nano (奈米之家)
2018-12-05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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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maper (~å¡ç‰‡~)
2018-12-05 09:19:00智障
作者:
iam0718 (999)
2018-12-05 09:19:00東補西補
作者:
Nano (奈米之家)
2018-12-05 09:20:00覺得真的喪葬費付不出來應該是政府先幫忙弄急難補助 然後跟台鐵求償吧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1:00只要有辦法 就會有人去試意外 每年都有父母狠心虐待骨肉了
作者:
Nano (奈米之家)
2018-12-05 09:21:00現在的問題是要台鐵賠沒錯 但是官司打完大概也兩三年了
作者:
coimbra (throwing bricks)
2018-12-05 09:21:00智什麼障?父母殺童領保險的時候我再來看誰才智障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2:00在查出是父母殺的不用賠之前 小孩已經被賭一把而害死了
作者: LagunaSuites (Tree lined highland) 2018-12-05 09:23:00
台鐵不是有罹難者每人500多萬賠償金,怎麼可能喪葬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3:00現在只要聽說可以殺小孩詐領 多的是辦法製造意外死亡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4:00能不能領到是事後論 但有多少生命被這樣試試看犧牲了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24:00如果大眾運輸這麼好製造意外 要搞死成人又有何難?
作者:
ellcon (nothing)
2018-12-05 09:24:00保險本來就是發生事故時,經濟不會被拖垮.所以一般沒經濟而不是身故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5:00就算父母用很拙劣的意外被看穿又怎樣 小孩終究還是死了而且試不成功有案例 那些鬼就會越來越精進越沒人性
作者:
swpoker (swpoker)
2018-12-05 09:26:00修法是對的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8:00可以領得當下 只會讓某些本不該死的孩子被貪婪的父母殺了
作者:
snownow (雪紋)
2018-12-05 09:29:00覺得公共意外壽險的部分應該可以開特例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29:00然後他們壓根兒都不知道破綻太多根本領不到 害生命白犧牲
作者:
bakaka (阿益)
2018-12-05 09:30:001樓政黑 kmter還急著帶風向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31:00李泰安都敢拉一整火車來賭一把了 人性之惡有時是很可怕的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8-12-05 09:33:00喪葬費是可以作帳的,最好不要修法
作者: hiphopboy7 2018-12-05 09:35:00
父母要讓孩子意外死好像是一件容易的事 真的不推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36:00被看穿就沒得領還要坐牢啊 有沒有這條根本沒分別
作者:
jur1512 (jun)
2018-12-05 09:37:00應該把坐大眾運輸另外設出來,沒人會為了殺小孩,讓整個火車 公車出事吧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37:00很多人都搞錯了, 搞軌案的死者不是死於事故耶後續證據蒐集的問題 反而是檢警調有必要檢討
作者:
jur1512 (jun)
2018-12-05 09:38:00賠償還沒談好,請問喪葬費怎麼來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39:00搞軌案就算不是死於事故 終究還是搞軌了不是嗎?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40:00然後呢? 那正是證明了 在這方面大人小孩根本沒分別為了領保險金連大人都殺 所以事故保險應該取消這樣?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40:00小孩跟大人 你想動手哪個比較容易?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42:00如果是搭乘幼稚園接駁車被撞發生意外死亡 這樣賠不賠?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42:00幼稚園接駁車是大眾運輸工具嗎?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43:00限定大眾運輸交通工具的意外事件嗎? 那公車算嗎?
作者:
jur1512 (jun)
2018-12-05 09:43:00幼稚園接駁車不算是吧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43:00而且這種應該也還是可以有保險設計 只是變成幼稚園要保用來填補如果發生事故以後業者的一部份賠償責任連現在的保險內容都搞不清楚想討論什麼?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45:00大人的意外簡單 小孩的意外卻要搞得一堆五花八門的但書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45:00根本是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46:00保險業者搞不好不會想淌這渾水就是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46:00你不知道現在的規定就有一堆五花八門的但書? 成人也一樣有些只保正班不保包機加班機 有些不保公車 條款不是統一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49:00但書是限定被保者 但現在的但書可能是針對業者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49:00黑人問號 根本一樣的事情 看不懂喔?
作者: jk01 2018-12-05 09:49:00
保險真好賺
作者:
birdy590 (Birdy)
2018-12-05 09:51:00不管小孩大人本來就一堆但書 小孩不保只是硬加上去一條而且嚴格檢討起來會發現手段和目的根本對不起來
作者:
gg0079 (edr)
2018-12-05 09:52:00反正我是不看好人性啦 不過既然有很難造成的 也有接駁車這種簡單達成的 那就是有遺憾會發生了 殺人詐領保險也是常常會聽到 小孩可以領總是會有人想出狠心的方法的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8-12-05 09:59:00一樓2010誰執政都不清楚也能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