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hism (墨者)
2018-12-05 10:35:36自由時報
公司董事會納員工董事? 金管會︰有3大疑慮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立院財委會今天將審查「證券交易法」修正案,預計增修勞工
董事(員工董事);對此,金管會點出三大理由,包括:員工董事具有僱用者及受僱者雙
重身分,未來將面臨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問題,建議應先凝聚各界共識後,再審慎評估。
針對公司董事會是否納入勞工董事,包括: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國民黨黃昭順、蔣乃辛及
時代力量黨團均提出「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
恐面臨利益衝突和迴避問題
不過,金管會對於現階段設立勞工董事,表達相關疑慮。首先,工會推派員工董事,是否
亦應負擔董事責任,產生法律疑義;員工董事具有僱用者及受僱者雙重身分,員工董事出
席董事會或股東會,將產生雙方代表的問題,應如何處理利益衝突與利益迴避。其次,依
規定,國營事業之董事或理事,代表政府股份應最少有五分之一席次,並由國營事業主管
機關聘請工會推派之代表擔任,該董事代表仍須由公司股東會選任產生;如果,勞工董事
由工會或全體員工推舉,如此一來,恐不符公司法董事由股東選任之自治精神。
第三,現行上市櫃公司之各項員工認股機制及累積投票制等,可支持員工代表進入董事會
,且證券交易法已強制上市櫃公司應設置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可協助勞方表達立場,
並監督董事會運作。
因此,金管會表示,勞工董事涉及整體公司法制之變革,建議本議題宜凝聚各界共識後再
審慎評估;金管會也將繼續推動獨立董事、董事會多元化政策,並以公司治理評鑑等機制
,促使上市櫃公司強化員工權益。
http://ec.ltn.com.tw/article/paper/1251817
5.備註:
國民黨 民進黨 時代力量都同時提出 看來這條通過的機率很大
不過顧立雄非常反對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