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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提案修法:核廢料集中處理 公投決定最終場址
蘋果日報
出版時間:2018/12/04 10:41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早舉行記者會,公布黨團提案的「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
明訂核廢料將集中處理,透過委員會評估以及居民公投決定最終場址。時力立委黃國昌表
示,台電針對核廢料提出的最終處置仍遙遙無期,包含即將除役的核一、二、三廠以及蘭
嶼的低階核料費,應該在最終處置辦法尚未完成前,進行集中式的中期儲存,至於選址的
三前提,必須透過獨立組織、程序公開透明並依照客觀標準來選址。
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過去設立核電廠罔顧資訊公開以及市民權益,應該將公民參與法制
化。台電有意將除役後的核電廠作為核廢料儲存場,小小台灣卻有這麼多核廢料廠分散各
地,與其讓縣市長和中央對罵,不如積極面對,盼執政黨與行政部門對法案有所表態。
根據草案內容,將成立核廢管理委員會(核廢會),隸屬於行政院,為獨立機關,其中明
確保障1名原住民委員參與。潛在場址程序為三階段,初選考量地質、水文條件後選出10
個場址,並在複選選出3場址,最後經公告後6個月讓正反方宣傳再進行公投,由這3地點
半徑30公里內的居民交付公投決定。(黃韋銓/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