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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GO百貨男廁驚見四腳獸 男吃幼齒代價高
出版時間:2018/12/05 21:41
一名葉姓男子2016年上網認識一名11歲國小女學生,今年5、6月間先後帶她到台北市SOGO
百貨、中和錦和運動公園男廁及板橋體育場樓梯間,要少女替他打手槍並發生性關係。新
北地院考量葉男犯案時年僅21歲,血氣方剛,且已認罪賠償80萬元,認定他情堪憫恕,今
依與未滿14歲性交罪減刑輕判葉男2年徒刑、緩刑4年,另須接受保護管束及20小時法治教
育。
判決指出,葉男(22歲)2016年6月在網路實況平台認識時年11歲的被害少女,今年5月兩
人去逛忠孝東路SOGO百貨,葉男竟帶她去12樓男廁內襲胸、用手指性侵並要求少女替他打
手槍。
事隔8天,葉男再帶少女前去新北市板橋體育場的樓梯間,又要少女替他打手槍並發生性
關係:今年6月,葉男再帶少女去中和錦和運動公園男廁內嘿咻,並要求少女替他口交、
打手槍;後因少女不滿葉男疑似劈腿,向同學訴苦,同學轉告老師才揭發葉男淫行。
新北地院開庭時葉男坦承犯行,合議庭認為葉男已有悔意,且與少女達成80萬元和解,而
案發時葉男僅21歲正血氣方剛,也未違反少女意願,因此依《刑法》第59條減刑輕判葉男
2年徒刑,緩刑4年。仍可上訴。(孫友廉/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