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看來這邊發P幣比較會被注意到:
從一開始算到爆文為止,一人50P感恩。
看到這種臨時被改資格的真的挺憤怒的。
先承認我就是預備被弄的那個。
簡單說個結論:
教育部為了要讓流浪教師消失、提高師範體系的招生力,
準備要放棄掉現在流浪的職業類科老師了。
會這樣說的起因是這個:
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7255e13b-53fa-42a2-a8df-fb819cccd334
教育部最近打算修改專業科目教師業界經驗認定標準,
從原本的工作服務證明or勞保or薪資明細表則一即可證明,
改為勞保+服務證明才可以考老師。
這樣的改動看似好像沒甚麼?其實問題非常大。
原本的母法從104年就訂好公布了,到明年要正式實施,所以許多人在104年看到時,
就想辦法滿足這個條件:
找以前的東家開證明也好、去外面工作也好...等
結果明年實施在即的時候,現在居然要改認定標準!而且沒有緩衝時間
先解釋一下母法由來:教育部認為現在技職教育與業界脫軌,所以打算增設一條要求
所有老師都有業界經驗才可以教書。
因為改動很大,所以給了4年的緩衝時間以外,正式教師不在範圍內。
聽起來原本是還OK的事情,業界經驗其實可能有幫助(?),但問題來了:
1.教育部實際上在打假球
目前修習教程的學生,只要加修一個月的職場學分,就能有業界證明。
原來大學端可以超英趕美追過外面一年的業界經驗啊。
但畢業的又不能回去修。
2.職場經驗荒謬
而職場範圍又廣的可怕,但有些相關的也沒包到:
你知道電機電子群中,賣彩券也算職場經驗嗎?
但你又知道,賣彩券居然不算在商業類中嗎?
3.跟自己有關係的就保障,跟自己沒相關的就不理:
現在修教程的學生,可以一個月的精神時光屋補齊一年的經驗;
現在的正式教師,可以不在規範內,只要考上了還是可以調;
其他的,拿到教師證?抱歉,現在沒職場經驗就是張廢紙囉。
這是甚麼意思呢?就像是現在你拿到醫師證,
但哪天國家腦子突然抽風了認為醫生要有服務社會的經驗才能當醫生,
所以沒有做過一個社工工作的人不能當醫生,醫師證不能執業;
就像法律系畢業的,考法官前需要去一般外面行業工作過一年,不然不能考。
因為怕恐龍法官出現。
乍聽之下都好像有點道理,但沒有緩衝時間唷。
也就是說,今年準備的考生,歹勢啦,標準不過不能考喔,雖然我們標準半年前才改
,但我們要一年經驗的啦。
在新的標準中,要有勞保+工作證明才可以,這是甚麼意思?
就是我要考老師還要當勞檢員確定有勞保、還要跟老闆關係處的好。
老闆違法沒幫你保,不能考;
跟老闆關係處不好拿不到工作證明,不能考;
公司倒了生不出工作證明,不能考;
自己當老闆沒給自己保勞保,不能考。
各位如果有耐心看到這裡,應該會覺得這跟你有甚麼關聯?
有的。
大家都知道,現在師資條件、新進去的老師越來越強,無非就是一件事:
有教甄大魔王在篩人。
實力弱的,不好意思,明年再來。
雖然考試不甚公平,但的確也確保了現在師資比以前讀師大就當老師的平均素質來的高。
而教甄為什麼難度如此高?
正因為現在許多的代課代理每年都會參與教甄,讓難度提高,
確保進去的是強者。
如果明年直接清掉,
(基本上,學校目前代理數量說1成不為過,而學校代理大多也沒業界經驗,
就算有那個新的標準也會卡掉一堆人)可以想見的是明年的教甄難度會大幅度的下降,
靠學校精神時光屋拿到證明的,除了業界能力受人質疑以外、學科能力也讓人懷疑。
你想讓你未來的孩子又被這種莫名考上的人教嗎?只因為政府政策讓競爭消失?
其實這幾年業界證明本來就是加分了,許多老師沒業界證明也認了,
畢竟業界證明某種程度上證明了他跟業界比較熟,對教書可能有幫助。
但現在教育部大開應屆後門、又把規定弄嚴格,
除了是想讓應屆畢業學生考取率增加以外,實在想不到理由是在哪?
流浪的教師呢?抱歉,誰叫你們對大學沒貢獻。
領較低的薪水、不足12個月的代理教師,人前說辛苦了,人後砍你的考試資格。
這就是我們教育部打算做的事情。
如果其他老師也有看到的話,請多多推廣,
因為教育部現在動刀的是職業類科,在未來,
你能確保他不會要求一般科目也要有奇怪的經驗嗎?
請別說不可能。
因為教育部在104年的時候,就以「從寬認定」這個說法騙了我們,說擇一就好。
時隔三年,從寬就消失了。
會不會再三年,其他科的老師也會被這樣「從寬」認定呢?
如果都這樣把原本的代理卡掉,在不久的未來,就可以看到許多「僥倖」進入的教師,
開始教你家的孩子了,以一個月的業界實習經驗。
如果您是直接END的,我在這邊說一下訴求:
反對教育部剝奪有教師證的流浪教師考試權利。
希望這篇文章能被更多人看到,現在真的是徬徨無措,距離教甄剩半年,
結果資格從可以變不行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