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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12/06 10:10
魏應充慘了!逃稅6千多萬 再遭判囚2年
目前因味全混油案在八德外役監服刑的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另因漏繳稅額達
6000萬元,彰化地院去年以違反《商業會計法》逃漏稅捐等罪,共44罪將魏判刑3年,得
易科罰金。全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今天上午改判他2年,但不得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彰化地檢署起訴認定,頂新在1995年至2013年間,浮報進貨成本,低報賣油利潤,魏應充
另在員林華南銀行開立私人帳戶,7年內共逃漏稅2億4867萬元,國稅局因此裁罰1億6882
萬,事後頂新已補繳4億多元的稅金與罰鍰。
一審認定魏應充逃稅6千多萬,涉犯逃漏營業稅捐罪共犯37罪,又觸犯商業會計法,故意
遺漏會計事項不為紀錄罪,合計44罪,依一罪一罰,判他3年徒刑,但因每罪都不滿6個月
,得易科罰金。
經彰化地檢署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在10月25日開庭審理時,提訊在八德外役監服刑的魏應
充到案說明,魏為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在漏稅部分「全部認罪」,同時表示尊重財政部中
區國稅局的裁量權,撤回退稅的申請。(鄧玉瑩/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