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sjw (JW)
2018-12-06 13:47:14在這之前漁民就已經在抗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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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上千漁民不滿執法過嚴,提九大訴求抗議,漁業署:若歐盟判紅牌不會更好
內文(只擷取部分):
漁民自救會九大訴求:降低罰鍰金額、放寬鯊魚鰭不離身限制
台灣自104年10月被歐盟列入非法漁業(IUU)的黃牌警告名單內,至今尚未除名,漁業署
修訂「遠洋漁業條例」等漁業三法,於去年1月20日正式實施,希望讓外界看到台灣打擊
不法漁業的決心。漁業三法上路以來,截至本月25日止,共開罰上百件違規事項、處分總
金額達1億2458萬元。
新法引發反彈,有來自蘇澳、琉球、東港等約2800位漁民因不滿漁業三法罰金過高、無配
套機制、與海上實際作業脫節,已組成漁民促進自救會,預計下週二(11月6日)北上農
委會和立法院抗議,要求重新檢討相關法規,為國內首次漁民大規模抗爭行動。
自救會提出九大訴求,在執法上,要求降低罰鍰金額並研議配套措施、讓違規罰款申請核
准分期付款之漁船視同執行完畢;在作業規範上,希望暫緩「沿近海鮪延繩釣漁船作業管
理辦法」草案,以及放寬鯊魚鰭不離身之限制,建議只要鰭、身符合比例且無割鰭棄身之
情事者,就不予處分。
在僱用勞工的部分,提出因應台籍幹部短缺,希望政府修訂漁船船員管理規則以符合漁民
實際需求,以及刪除「非我國籍船員脫逃之日起6個月以上5年以下,按脫逃人數不受理該
經營者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案件」之規定,另外漁民也強調漁業勞動不宜適用勞動基準法,
應另訂漁業專法規範;在維護漁民海上作業權益和安全上,要求政府派遣巡護艇,以強化
守護我國主權和海權。
自救會會長王新展:法規未貼近漁民作業需求
漁民促進自救會會長兼總幹事王新展強調,發起抗爭行動是為了捍衛漁民工作權益,並非
政治操作。他表示,海上作業環境與陸地極為不同,會有許多突發狀況,政府不應用嚴法
對待辛苦工作的漁民。
他直批法規未貼近漁民實際作業需求、希望政府多聽漁民心聲。舉例來說,他認為外籍漁
工一年只有少數幾個月需要工作,其他時間都可以休息,不適用勞基法,應另訂海上勞工
作業條例,他也強調多數船長對漁工都是很友善的,會給適當休息、也不會欠工資;此外
,考量魚身和魚鰭的銷售管道和處理方式可能不同,漁民捕撈後通常會分開放置,因此希
望政府能放寬鯊魚鰭不離身之措之,但澄清絕不是縱許「割鰭棄身」的行為。
「政府都沒勸導、直接開罰,一次都一、兩百萬罰下去,誰受得了?」王新展表示,裁罰
過高已影響漁民生計,什麼都要罰、讓漁民人心惶惶,他也強調漁民不是不配合法規,只
是當前漁民多高齡者,需要時間適應新法、更需要政府輔導。
心得:
除了漁民貪婪可惡之外,漁業署也沒盡到宣導義務,有人檢舉有發現才開罰
但是幾億的罰金再多,你政府始終被動管理,都換不回遭到破壞的海洋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