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OL醉倒沙發遇鹹豬手出沒 竟找不到犯人
完整新聞內文:
1名年輕OL去年6月與公司13名同事到KTV歡唱,酒醉倒臥在包廂沙發上,好心女同事怕她
著涼,用外套蓋在她身上,沒想到,事後OL指控謝姓男同事趁她睡夢中,將手伸進外套裡
搓揉她的胸部達1分鐘,她驚醒坐起來,對方還得寸進尺,將手伸進他的連身裙姿意撫摸
她的下體,因此提起趁機猥褻告訴。
檢察官傳了當天所有在KTV歡唱的人出庭作證,都沒有人見到謝男有侵犯OL的舉動,因此
一度做出不起訴處分。但女子不服,認為事後謝男有傳簡訊向她說對不起,「若他沒有做
,為何要對不起」,因此提起再議,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後,檢察官調查發現
,當時因為2人的上司要求謝男不管有沒有做錯,「身為男人應該先向女方說聲對不起」
,謝男聽從上司的話才傳簡訊給女子賠不是,且簡訊內容並未提到是因為性侵對方才道歉
,檢察官因此以事證不足,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去年6月23日週五夜晚,在台北市某公司任職的年輕女子,與公司一群同事及主管共有14
人,趁著小週末聚餐,還續攤前往忠孝東路4段的錢櫃SOGO店歡唱,當天一群人喝了不少
酒,女子同樣也喝多了,最後不勝酒力就躺在包廂的沙發椅上,好心的女同事還拿了一件
外套蓋在她身上怕她著涼。
女子指控,就在她躺著休息時,突然感覺到有1隻手,鬼祟的滑進蓋在她身上的外套,搓
揉她的胸部,足足超過1分鐘之久,她嚇到坐起來,見到謝姓男同事坐在附近,此時外套
滑落到沙發椅上,但那隻手卻得寸進尺的從她的連身洋裝裙底伸進去撫摸她的下體,她因
此控告謝男。
謝男到案覺得委屈,他指當天他也喝得很醉,不是跑去廁所吐就是坐在椅子上休息,不可
能、也沒有去碰女同事,不知對方為何會誤會他,至今都搞不清楚。
檢察官為此傳喚當天在KTV包廂的所有人出庭,試圖還原經過,1名當時站在點歌機旁的男
同事說,當天謝男坐著睡、女的則躺著,頭比較靠近謝男,但謝男若要摸她的下體,必須
要刻意伸手去摸才摸得到,他的視眼卻一直看到謝男一直呈現醉坐那邊、癱在那裡都沒動
。
1名女同事則證稱,她在當天9點多到包廂,見到2人都喝醉在睡覺,不久躺著的女同事突
然坐起來拿著電視遙控器一直在滑,她就問她有什麼事情,對方看了看謝男告訴她「他怎
麼可以摸我」,當時他謝男一直坐在椅子上睡覺,她還叫了他幾聲都沒有回應。
另1名女同事也說,當時女同事喝醉了以後,就躺在包廂的沙發睡著,謝男也喝醉了,坐
在沙發上睡覺,印象中,當她幫女同事蓋上衣服後,謝男就一直在沙發上睡覺,並沒有到
女同事身邊去。
由於所有在場證人都沒有看到謝男有趁機吃豆腐的行為,且依照這些證詞,從不同證人所
在的角度,都證稱當時謝男與女子有點距離,且一直坐在那裡睡覺,因此認為無法單憑女
子的指訴,就認定謝男涉有重嫌,因此處分不起訴。
OL不服,認為謝男事後還傳簡訊向她道歉,她認為若謝男沒做這些事,為何要道歉?因此
向高檢署提起再議,高檢認為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北檢為此再度傳訊謝男,釐清他為何於事後發簡訊給女子,謝男供稱,上司知道這個事情
後,認為他不管有沒有做,都應該先向女同事道歉,他聽從上司的話才會傳簡訊道歉,而
檢察官也傳了謝男的上司作證,他證稱當時因為女同事在群組反應此事,他認為謝男不管
有沒有做,身為男人應該先道歉,所以確實有請謝男向女同事道歉。
由於謝男傳給女子的簡訊內容大意為:「我不知道到底做錯了什麼,我向妳說聲對不起」
,並未提到謝男是因趁機猥褻而說對不起,因此認為事證不足,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呂志明/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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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越想越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