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詐騙犯遣送大陸 法務部再表遺憾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1207000068-260402
2018年12月07日 00:20 中時 張孝義
柬埔寨警方於1月26日與大陸共同合作查緝跨境電信詐騙案件,在柬埔寨茶膠省查獲235名
詐騙犯,其中台籍嫌疑人有46人,柬埔寨並於6日逕將該46名台籍嫌疑人遣送至大陸地區
。法務部深夜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大陸一再罔顧「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
議」之規定,遣送台籍嫌犯至大陸的作為,甚感遺憾。大陸此舉並無助於跨境電信詐騙犯
罪之打擊。
法務部指出,台灣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本有管轄權,且為有效打擊此類犯罪,組織犯罪
防制條例已於2017年4月19日修正後公布施行,電信詐欺行為除可依據刑法第339條之4論
處加重詐欺罪外,也可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集團成員追訴處罰,且檢警單位近年來面對
不斷翻新的詐騙手法,早已具備成熟且精良的偵辦技巧,已成功追訴多起重大跨境電信詐
欺犯罪集團,並經法院科處重刑,顯見台灣已有完備之制度及優秀的檢警人員,可打擊此
類犯罪,只有兩岸透過司法合作管道,共同偵辦,始能緝獲幕後主嫌及金主,以澈底瓦解
詐騙集團,將打擊此類犯罪的效益發揮至極致。大陸不應再以各種理由,作為台籍嫌疑人
逕行遣送陸方的藉口。
對於此次遣送至大陸地區之台籍嫌犯,法務部已要求大陸主管機關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
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規定,儘速為限制這些人的人身自由的通報,為台籍嫌犯家屬赴陸
探視提供便利,並期陸方確保台籍嫌犯的人身安全及選任辯護人等相關訴訟法上的權益。
法務部同時呼籲國人勿抱持僥倖心態赴海外從事包括電信詐欺在內的不法行為,損害國家
形象,各級檢察機關也會對此類犯罪嚴予訴追,求處重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