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uro (支那啃民黨 凸 ̄▽ ̄凸)
2018-12-07 17:22:40「大法庭制度」三讀通過 法院判決將統一見解
2018-12-07 14:56 聯合報 記者林麒瑋╱即時報導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即
大法庭制度,未來台灣法院判決將統一法律見解,有助於訴訟時間縮短。此外,
新法也規定大法庭必須舉行言詞辯論,針對爭議法律問題進行實質討論,如有
大法庭法官持不同意見,也可提出不同意見書,與大法庭裁定一併公告。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周春米表示,常有人批評台灣法院判決都有不
同法律見解,打官司是輸是贏,相當程度取決於案件分配到哪個法官手上,法
律見解不一致。大法庭制度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提升裁判的安定性及可預測
性。
周春米說,未來設立於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大法庭,將由終審法院的11
名法官組成,除院長及提案庭指定庭員外,其餘9名庭員以票選之,未免論資
排輩造成票選出線者皆為各庭庭長,黨團協商時朝野也達成共識,增訂「大法
庭票選庭員兼任庭長者不得逾總人數二分之一」之條款。
周春米也說,現在最高法院審理案件時,鮮少進行言詞辯論,法庭活動不公開,
當事人欠缺實質參與,在面對重大爭議時,社會欠缺討論、溝通,這些都是司
法信賴度低迷的原因。周春米指出,未來大法庭就爭議法律問題必須行言詞辯
論,當事人也應有代理人或辯護人輔助其闡述事實上、法律上意見,法院也可
以選任專家陳述法律意見,該專家如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或收受報酬也應揭露。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人民對司法改革有很深期待,現行制度,對抽象法律
規範,時常兩個法庭對同個事實有不同認定,例如之前的林益世案和陳水扁案,
法庭有法定職權說和實質影響力說,對不同見解就會有不同結果,導致人民對
司法無法信賴。
尤美女說,大法庭制度就是讓法庭見解有歧異時,透過大法庭言詞辯論做決議,
讓原提案法庭有拘束力,進而統一見解,讓同個事實在不同法庭也有相同法律
結果。
周春米說,大法庭庭員所持法律見解如與多數意見不同,新法也明定其可出具
不同意見書,與大法庭裁定一併公布周知。三讀條文也一併廢除了頗具爭議的
判例、決議制度,同時增訂過渡條款,確保大法庭制度施行後三年內,人民仍
得對判例、決議聲請釋憲。
周春米表示,未來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針對爭議法律問題將有一致見解,
判決初一十五都一樣,貫徹憲法平等原則的精神,也保障了人民的訴訟權益。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24096
作者:
hmt17 (Popo:(b゚▽゚)b)
2018-12-07 17:23:00美國統一台灣?
作者:
HwaSIn (基佬的小黃瓜)
2018-12-07 17:24:00這是啥 看不懂 有人可以解釋這啥嗎?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07 17:24:00以前作判例或決議,現在是把問題提案然後統一解決方法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26:00就女被害人:她強迫我吹喇吧 女法官:把證物喇吧呈上來
作者:
lmc66 (嗯嗯呵呵)
2018-12-07 17:26:00推司法改革
作者:
zeldo (瓜拉度)
2018-12-07 17:27:00推,希望可以落實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27:00現在這個就是 其他男法官:靠北喔 莓吹過喇吧嗎?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8-12-07 17:28:00
解決隨哪個法官決定問題
作者: herliou (jimmyho) 2018-12-07 17:28:00
個人看法 由DPP提出所有規範見解 爭議法案統一遵守.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8-12-07 17:28:00有改總比沒改好
作者:
blue999 (FLY)
2018-12-07 17:29:00不懂改這幹嘛 跟以前判例 決議功能差不多吧 只是明文化
作者: fullsorry (tt) 2018-12-07 17:30:00
說真的,這也要酸DPP嗎?
作者: modernpkman (不宅) 2018-12-07 17:31:00
太好了這樣所謂的法官心證可以降低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31:00這個就是解決 環首之刑 的爭議. 基本上就是
作者:
t52101t (äº”åæ£‹)
2018-12-07 17:31:00這是好事吧?
作者:
orze04 (orz)
2018-12-07 17:31:00就是讓雙方有說話的權利 不是只能聽法官講話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32:00不是你一個人說了就算. 要大家同意才算
作者:
m21423 (WSH)
2018-12-07 17:32:00毀憲亂政
作者: crimson11 (crimson) 2018-12-07 17:33:00
推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12-07 17:33:00以前可以挑著用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8-12-07 17:33:00還好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33:00最簡單就是阿扁的實質影響力 跟馬英九的大水庫
作者:
blue999 (FLY)
2018-12-07 17:34:00這種法律見解的問題 法官從來就不會聽當事人意見吧,,,因為聽了也沒用 法官還不是自己決定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8-12-07 17:35:00
也不需要用宋代公使錢了
作者:
blue999 (FLY)
2018-12-07 17:35:00感覺改成這樣 也只是演演戲罷了
作者:
tactual (等待起風的貓頭鷹)
2018-12-07 17:36:00問題最大的不就最高法院怎麼大家都覺得好棒棒 呵呵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37:00最大問題是在 當學長有問題時 那些學弟敢不敢說真話而已修改方向的確是往好的方向拉
作者: TWkiller (台狼) 2018-12-07 17:38:00
嗯 雖然規定老人只能一半,但菜鳥們敢不敢說話
作者:
artdraw (水藍)
2018-12-07 17:38:00推
作者:
winiS (維尼桑)
2018-12-07 17:39:00現在就有本準則,至於準則很恐龍,或是曲解…就再來看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2-07 17:41:00求解釋 這樣怎麼統一判決?還不是你有問題就往上打到大法庭?
作者: jk01 2018-12-07 17:42:00
大恐龍對小恐龍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42:00內文就寫了阿 11個人表決 難不成會出現5:5 還是6:6膩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18-12-07 17:42:00就是減少用其他怪怪法條或自創來判決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2-07 17:43:00何況世上根本沒有兩個案件是完全相同的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8-12-07 17:43:00這11個裡面 然後學長不能超過5個
作者:
blue999 (FLY)
2018-12-07 17:44:00從以前到現在 都有統一見解阿.. 不然法院怎運作到現在的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2-07 17:44:00你要怎麼評定地院法官用怪怪法條或自創邏輯?
作者:
ali210 (凡)
2018-12-07 17:44:00打到大法庭以後,這項法律爭議往後下級法院就有了必須遵循的法律解釋方式,不能再各自援引判例或決議自行解釋
作者:
elantree (Schick)
2018-12-07 17:45:00就是說法官不能再自創法律學說或用語 去使用於單一案件上 像全台灣只有一個陳水扁有實質影響力 所以有人心甘情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2-07 17:45:00但案件永遠會跟前案有相異之處 現在不就這樣...
作者:
ppo7741 (阿甫)
2018-12-07 17:46:00...又在亂搞..
作者:
Posaune (橫濱的杜鵑不啼)
2018-12-07 17:47:00推
作者:
ali210 (凡)
2018-12-07 17:47:00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是不同層面的東西,大法庭要解決的是法律適用的方式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8-12-07 17:47:00問判馬案的法官 馬案跟扁案哪裡不同 他也會講法律適用 在用判例的時代也是統一的啊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8-12-07 17:50:00
實質影響力要統一見解了沒
作者: JJiaK 2018-12-07 17:50:00
推!
作者: silentence (小飛號:號:) 2018-12-07 17:51:00
當初自創所拉的屎 也該鏟起來了吧
作者:
kayxs (kayxs)
2018-12-07 17:51:00推
作者: nildog (nildog) 2018-12-07 17:53:00
所以實質影響力也要統一適用了嗎?不再是只用綠不是藍了??
作者:
rover10 (é€™éš»ç†Šä¸æœƒå˜´ç ²)
2018-12-07 17:53:00這亂搞在哪可以說說高見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12-07 17:56:00垃圾政策
作者:
otis1713 (segayu)
2018-12-07 17:58:00推
作者:
iamriku (Riku)
2018-12-07 17:58: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