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ewpasta (pasta)》之銘言:
: 今天早上新聞有人帶17本存摺被警察盤查,
: 事後很不爽要提告三位員警
: 所以如果在路上突然被警察盤查
: 人民到底有沒有權利拒絕呢?
公共場所,只要合理懷疑即將犯罪或有犯罪事實就可以盤查
然後第六款基本上就是路檢勤務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
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
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其對已發生之犯罪或即將發生之犯罪知情者。
三、有事實足認為防止其本人或他人生命、身體之具體危害,有查證其身分之必要者。
四、滯留於有事實足認有陰謀、預備、著手實施重大犯罪或有人犯藏匿之處所者。
五、滯留於應有停(居)留許可之處所,而無停(居)留許可者。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
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並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
不配合盤查可以帶你去派出所三小時
第七條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
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
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
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騎車騎到一半被攔>一樣只要依客觀合理判斷有危害就可以攔
第八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並採行下列措施
: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為時,得強制其
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作者:
janus83 (januschang)
2017-12-10 09:45:00覺青看不懂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10 09:46:00好 那定義一下合理懷疑的情狀 李永得穿大衣算嗎?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46:00美女只是想虧妳
作者: hssh (hssh) 2018-12-10 09:46:00
自由心證啦,鴿子的風氣都是自己弄臭的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47:00安安 妳好 幾罩杯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10 09:47:00再來 查明身分之後,可不可以要求把身上的物品拿出來拍照
作者: mystletainn0 (我只是一碗魯肉飯) 2018-12-10 09:47:00
爬完條文的確是警察執法有瑕疵,學到以後要拿異議單QAQ
作者:
magic1104 (美雞客)
2018-12-10 09:48:00事實上是賭有沒有中 賭中記功 賭錯背鍋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18-12-10 09:49:00依法民眾有權利拒絕盤查,可以提出異議~警察覺得你有道理,讓你離開~這樣ok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49:00上次有位律師理平頭 被當流氓盤查 警察被告
作者:
keroro39 (華人一直以為自己是動物)
2018-12-10 09:50:00但他們都很盧阿一堆理由不就是懷疑你在犯罪死都要看你東西。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50:00踢到法律系鐵板
作者: mystletainn0 (我只是一碗魯肉飯) 2018-12-10 09:50:00
依法規來說不行除非符合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有危害
作者:
kaodio (WOLRD)
2018-12-10 09:50:00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51:00真人真事 有上新聞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18-12-10 09:51:00如果你提出異議,警察還是否盤查你,那就請警察把你提出異議記錄在什麼異議表上,然後你還是要接受警察的盤查~
作者: jonestem (原罪) 2018-12-10 09:52:00
檢警院調基本上都同一陣線的,除非律師不然不好對著幹…但還是讓人很不爽就是
作者:
kaodio (WOLRD)
2018-12-10 09:52:00實務上就是鴿子挑軟柿子吃啦 自己沒料又長的衰就認命吧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2-10 09:53:00看前後文要嗎 「指定」公共場所 警察要提出證明這是指定過的 且無傷害他人可能 除非存摺是凶器ww
作者: Ladeers (xo62u4) 2018-12-10 09:54:00
所以當上警察的素質要好,畢竟自由心證,ㄅ過我看那素質.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54:00就是刁死你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18-12-10 09:55:00最後,等你配合完警察盤查,還是覺得警察不應該查你,你就可以去訴願或打行政訴訟
作者:
tamama000 (肥肥宅2.0 花天狂肥肉中)
2018-12-10 09:55:00現在都是警察說合理就合理QQ
作者:
snowcoat (excess)
2018-12-10 09:56:00警察很喜歡打訴訟啦 出庭比出勤輕鬆還有錢拿
作者:
dick929 (朝廷鷹犬)
2018-12-10 09:57:00實際上,打了行政訴訟也是不了了之~因為警察提出「合理懷疑」,就能全身而退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12-10 09:57:00警察開庭是公假 當證人不知道有沒有車馬費警察是公僕 公假薪水+車馬費 爽爽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