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政院要臉書下架假訊息 學者:無能的白痴

作者: hk410050 (A柏)   2018-12-10 16:26:28
※ 引述《xraymugen (無限X光,非同意禁止轉載)》之銘言:
: ※ 引述《Rigaudon (四海之內反***者皆朋友)》之銘言:
: : 東森新聞雲
: : 行政院要臉書下架假訊息 學者:無能的白痴政府
: : 因應「假訊息」流竄可能影響明年總統大選,行政院將修正《數位通訊傳播法》,未來有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10/1326832.htm
: 妓者真不愧是妓者
: 這法案已經跑很久了,和假消息無關,和選舉更是沒有任何屁關係
: 這些都是ncc的提案,和黨派沒任何關係
: 草案全文都放在行政院立法院任人下載了
: 看一下原文
: 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 原文在說
: 「網路平台對於使用者上傳的資訊,不負審查責任」
: 「任何侵權內容,【一經檢舉】平台需馬上下架,放在一般使用者接觸不到的地方,
: 否則平台需負賠償責任」
: 比如在八卦板分享A片的下載連結,ptt不用負責,有人檢舉才需負責
: 如果大家都很低調,都不去檢舉,就數通法本身來說,沒人需要負責
: 但是著作權法、刑法散播猥褻物,發文的那位還是得負責,
: 數通法保障板主,站長沒事
: 人身攻擊也一樣
: 發生人身攻擊,只要不檢舉,板主、站長都沒事
: 反之,若有人檢舉,站方就要負責刪文,不然一樣有事
: 「網路平台需要設立簡易檢舉機制,不要什麼事都跑法院」
: 「若故意或過失,濫用檢舉,造成他人損失,肇事者需負責,平台需提供回復方式」
: 「境外公司需要在台留下聯絡窗口」
: 「網路平台需留下使用者資料」(一旦發生刑事案件時可查用)
: 其他
: 「政府不得限制資訊傳播的方式」
: 還有提一句「不可以買大陸華為的設備」,但沒有另外寫進法條
: 身為一位公民
: 本來就該關心這些法案了不是嗎?
: 意識型態開噴,並不叫關心社會,那叫廢物
https://goo.gl/BNeUmQ
政院:假訊息法制作為及行政措施將於12月13日行政院會中討論
有關今(9)日自由時報「假訊息社群網站也有責 政院修法24小時不下架要罰」報導,行
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行政院由羅秉成政務委員所召集的「防制假訊息危害專案
小組」,已就如何防制假訊息所生危害的法制作為及行政措施進行檢討,提出修法與政策
建議。Kolas發言人表示,我國既有的多部現行法律,針對散布謠言、不實訊息應負的法
律責任已有規定,專案小組已盤點各法的規定,就各法規定的構成要件明確化與法律責任
的合理化,以及有無增訂其他類型的假訊息罪等,加以全面檢討,將於12月13日的行政院
會中由各部會提請院會討論。
至於有關行政院「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可要求社群網站「24小時不下架要罰」等報導
一節,Kolas發言人表示,此一草案業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請院會決議通過,送請立
法院審議中,現由立法院進行協商,尚未完成三讀。該草案現無「限時」下架的規定,而
其中所提及的「移除」(「下架」),也只是選項之一。是否要再強化平台針對相關違法
言論限時移除、加註清晰警示訊息,以及平台相關事實查核協力機制等事項,雖有相關討
論及建議,但尚未定案。且此部分的相關意見,由於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已送進立院審議
,最後仍應尊重各黨團意見與立法院的審議結果。
Kolas發言人表示,修法只是政府迎戰假訊息的眾多方法之一,未來仍將於適當時間向各
界說明完整的因應措施,使人民獲得開放透明且正確的資訊,維護人民的言論自由,也守
護台灣的民主制度。
作者: olaqe (永遠不是我就能實現)   2018-12-10 16:28:00
附帶問一下 這PTT就這麼準備永遠不能申請新帳號了?
作者: rickey1270 (我大奈亞子毫無死角!!)   2018-12-10 16:29:00
你在這問不如寫信給站長0.0
作者: pitalvlu (pital)   2018-12-10 16:31:00
中國台灣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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