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最近很多人討論國民年金,
朋友在政府單位剛好有處理到這個工作,跟他討論完來幫呼籲一下......
※ 引述《smalltwo (獎金獵人)》之銘言:
: ※ 引述《taot917 (每天一點新鮮)》之銘言:
: : 國民年金本來就是一個團體保險的概念
: : 不保是我們當事人的損失
: : 法律上本來就沒強制力
: 錯..不繳罰配偶
: : 他也寫的很清楚
: : 如果你同時擁有勞保跟國民年金
: : 抱歉將來只能領一個
: : 所以如果你選勞保
: : 繳的國民年金就是做公益
: 規定寫得很清楚
: 如果有請領勞保年金
: 國民年金你就只能用B式請領
: : 而且規則也清楚
: : 十年內可以補繳
: : 不補就是放棄年資而已
: : 而且國民年金的年資好像也沒有併入勞保
: : 如果喜歡繳就做公益讓那種繳個兩三年就可以領的老人爽囉。
: 如果你只有繳交一年的國民年金
: 你每個月大約可以領兩百多塊
: 我真的不懂
: 為啥規定寫得這麼清楚
: 還要有人拿假資料出來騙人不要繳國民年金
: 在年金不破產的前提下
: 不管怎樣繳交年金都是划算的阿~
【都失業沒賺錢怎麼繳國民年金?】
失業還要繳保費真的很OX沒錯,但想繳的話......
好像滿多人不知道國民年金可以「申請保費補助」or「分期付款」
- 保費補助:跟戶籍地公所申請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y%2FwUY%2F7WbaY%3D
- 分期付款:跟勞保局申請
https://goo.gl/JNMStJ
另外也可以在十年內補繳~~
【到底為啥要繳國民年金?】
Q:誰要參加國民年金?
→25歲以上未滿65歲
→沒有參加軍、公、勞、農保等社會保險的人 (據說這樣的人有300多萬人..)
Q:國民年金可以幹嘛?
以下四種情況,你自己或你的家人能拿到一些$$("基本的經濟安全保障"),
1.老年
2.生育
3.變成身心障礙
4.死亡
詳細內容算式blabla請洽勞保局網站:
https://www.bli.gov.tw/sub.aspx?a=sofxJ4wzcsk%3d
【繳了沒用,反正會破產...】
國民年金法49條有個"我有肩膀我會扛"條款:
「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
目前大概有170萬人左右正在領取國保的給付,只能說目前有人正在領,至於未來...?
我是覺得這題滿無解的,可能還是看你怎麼看待政府、信不信任這個法條上的承諾吧~
【罰配偶條款】
這應該跟歷史有關,
似乎是以前有一些婦女團體爭取的,法上要保護「家務有酬」...
先前衛福部有說明過:
https://www.mohw.gov.tw/cp-17-45120-1.html
......只能說時代不同了,這條似乎目前也有在研究要不要調整~~~
以上供板上大大參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