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男大生撿屍女同學 做愛完叫她男友抱

作者: XperiaV (Xperia™ V)   2018-12-11 11:05:56
※ 引述《SUPER22K (進擊的勞工)》之銘言:
: 幹你娘恐龍法官
: 是不是母豬婊看臉就知道
: 自己一個人跑到人家房間喝酒不就是欠幹不然是什麼?
: 男方已說是合意性交不過無証據
: 母婊說被性侵但有証據能証明非自願嗎?
: 都無証據下法律應無罪推定
: 你法官憑啥先告先贏
: 且已當時情況有相當高機會可懷疑是兩方合意
: 我實在不懂法官的邏輯是怎麼樣? 可以直接跳到說你有罪就有罪?
: 每年有多少人被這種司法惡制給害了一生
: 支持蔡男上訴到底絕不可以姑媳這群劉喬安們!
: 豆島加油!! 幫男森爭口氣回來
: 成功平反後一定要把這群劉喬安公佈資料
https://tinyurl.com/y742dyxw
判決書。
連偵訊紀錄都有,好精彩,先看女方:
(問:是誰說要喝酒的?) 我。
(問:那個酒是誰的?) 他的。
(問:妳知道是什麼酒嗎?) 蘭姆酒。
(問:妳記得妳當時喝了幾杯或是多少的容量嗎?) 兩杯。
(問:妳對當時跟被告發生性行為,妳自己知道嗎?) 當下醒來問完我才知道。
(問:妳在跟被告發生性行為之前,妳有同意跟他發生性行為嗎?) 沒有。
(問:被告當時有詢問妳可不可以發生性行為嗎?)我喝醉了,我完全沒有印象。
主動說要喝酒的是女方,說完全沒有印象的也是女方,然後法官全面採信!
「則告訴人所稱案發時因酒醉並無意識,且對於發生何事並無記憶等節,應非虛妄。」
然後用女方的LINE那一堆「你趁人之危」「我再也不喝酒了」的訊息再次確信:
「告訴人前揭指稱案發當時已酒醉而意識模糊等語,尚非全然無稽。」
這是超強的循環論證耶!女方自己的話,配上女方自己的LINE,完全沒有物證人證。
然後對男方就是非常誘導性的問法:
「可是因為她喝酒後她的行為跟在喝酒之前不太一樣,所以她有沒有意識其實我不確定」
(問:有沒有在這過程當中已經有不清醒的時候?)
「不清醒只有喝酒的時候比較反常,就是行為比較反常,
因為我們發生關係完之後,她有躺2 分鐘,這部分我確定」
就這樣子法官自由心證,判決乘機性交罪,有罪。
且「復參被告於犯罪後並未坦承犯行,迄今尚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判三年四個月。
未坦承犯行未和解呢,以後大家知道被仙人跳要趕快認罪和解,不然判的比酒駕還重喔
作者: accin (acc)   2018-12-11 11:07:00
幫QQ
作者: data1728 (陳阿兔..^^)   2018-12-11 11:07:00
母豬日常
作者: vowpool (不要丟我銅板)   2018-12-11 11:07:00
QQ
作者: kavengany (卡文基尼)   2018-12-11 11:08:00
男方保不了自己 慘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18-12-11 11:08:00
說這麼多 不做不就沒事了
作者: kilof (KiLoF)   2018-12-11 11:08:00
這不就是鄉民最愛嫉惡如仇的法官嗎 嘻嘻
作者: InfinitySA (~我肥宅我有妹妹~)   2018-12-11 11:08:00
男森要玩可以 但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 cht211   2018-12-11 11:09:00
所以行房記錄器裝了也沒用,這法官可能也不採用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1:09:00
幹這太誇張了啦
作者: www8787 (進擊derLoser®)   2018-12-11 11:10:00
要請公正律師在場才能打炮
作者: tchialen (艾媽 挖愛哩)   2018-12-11 11:10:00
自己小頭管不住怪我囉
作者: moneygg (moneygg)   2018-12-11 11:10:00
記得結束後要一起去有監視器的地方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8-12-11 11:11:00
女生記得喝酒 開啟無敵星星 說什麼都不算數可裝死
作者: lolic (lolic)   2018-12-11 11:11:00
蠻中肯到 法官應該女的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8-12-11 11:11:00
性侵從來都是有罪推定,要有證據證明非性侵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1:12:00
就是沒犯錯才不和解啊幫高調希望蔡同學有在看PTT,可以出來說明一下
作者: fireda (火達)   2018-12-11 11:13:00
因為女生不會隨便說被性侵破壞自己的名譽吧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8-12-11 11:14:00
垃圾母豬誤人一生
作者: yniori (偉恩咖肥)   2018-12-11 11:15:00
台灣法官真的好棒~~這樣就要人家去關三年~垃圾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8-12-11 11:15:00
阿瀚有經驗,出來分享一些母豬的逆襲女森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的案例也類似,笑死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1:16:00
林亦含們全部都下地獄吧
作者: ePaper ( ̄ ﹁ ̄)   2018-12-11 11:16:00
這個世界向來就是男性強於女性 做愛真的要三思
作者: aiam   2018-12-11 11:16:00
合意性交還會請男朋友抱回去??表示根本沒意識了啊
作者: qaz223gy (亞阿相界)   2018-12-11 11:21:00
哇靠 如果是這樣根本是被男友看到 騙男友說是強姦而且法官偏袒的問題太嚴重了要不然就是仙人跳
作者: JackaLMeI   2018-12-11 11:23:00
台南真的要好好珍惜人生
作者: TDKnight (出沒高譚版)   2018-12-11 11:28:00
扯到爆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1:29:00
陳本良 施志遠 蕭雅毓
作者: zephyr105 (跳跳)   2018-12-11 11:29:00
真的要側錄了...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8-12-11 11:30:00
還好吧,敢做就要去關阿,還是宅在家最安全惹
作者: chicken1315 (teddy)   2018-12-11 11:32:00
幹這樣判三年 酒駕撞死人 販毒 都沒這麼重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32:00
這是男方的證詞阿 怎麼不貼全篇? 後面有法官判斷的依據阿女方都會叫不在場友人的姓名 還有一直撞頭 意識很清醒?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8-12-11 11:34:00
這案例就是台南女原型啊一個硬督,一個喝酒我很信任他,一個回收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35:00
我對喝完酒之後完全沒有印象,但是我記得喝兩杯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8-12-11 11:35:00
都嘛一堆新聞角色相同,劇本不太一樣罷了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35:00
此案證據還算明確阿 可能鄉民不懂趁機性交罪的定義吧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36:00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
作者: nimiq5566 ((∩_∩))   2018-12-11 11:36:00
男的也可以說他被性侵~跑來我房間發生性關係
作者: jokopa (趴摳啾)   2018-12-11 11:36:00
沒行房紀錄器也想上人?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36:00
台男要保護自己的確就是要確定對方意識清醒而且同意性交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37:00
不清醒只有喝酒的時候比較反常,就是行為比較反常,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37:00
女方如果是喝酒或用藥後才發生性行為 很容易被告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38:00
被告也承認女生行為異常 只是他認為對方有同意性交的舉動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38:00
相信男生說的,女方只是行為反常,並沒有醉倒的情形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1:39:00
又是剛畢業那種法官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40:00
我就把衣服穿回去,然後又睡回去了。所以還記得穿衣服的過程?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0:00
本來就是阿 法條就這樣寫 不同意就改法條阿大家覺得藥罪到無意識才算 但法條是辨識能力減低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41:00
什麼叫做意識清醒?無意識意識模糊?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1:00
醉到無意識
作者: bicedb (包莖童子)   2018-12-11 11:41:00
法官八成女的
作者: stu25936 (MillionCoinser)   2018-12-11 11:41:00
請記得自備行房紀錄器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42:00
你說你什麼都不記得,還記得穿衣服繼續睡,真棒啊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2:00
所以就是喝酒用藥後台男要小心 很多都是這樣被判的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43:00
男生真的要保護自己,女方喝了酒發酒瘋千萬別理她,請直接放生
作者: xeriob021409 (寧靜海)   2018-12-11 11:43:00
物證不就保險套 至於人證 這種案例哪來第一現場人證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4:00
很多就是一夜情 約砲 女生約用藥喝酒的 後來就被告了真的要小心 因為男生幾乎無法舉證 法官判決一定偏向女生
作者: xeriob021409 (寧靜海)   2018-12-11 11:45:00
10幾年前這種案例一定是判無罪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45:00
主動要喝酒的,特別仙喔~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5:00
情侶之間就比較沒問題 所以台男不要看送上來的都吃阿是225啦 224是強制猥褻 記錯了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1:46:00
媽的有洞了不起啊? 甚麼叫不要送上來的都吃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7:00
要吃就要負擔風險阿 不然是有無敵星星喔跑法院很麻煩的你去告男的阿跟我講幹嘛 你喝酒被上也可以告人阿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49:00
男生也能主張我喝醉被誘姦的不過這男生太老實了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49:00
可以阿 看法官採不採信而以阿 大家都可以嘗試 告女友也行男的供詞就不利自己阿 沒找律師吧
作者: Sacral (S君)   2018-12-11 11:50:00
你怕的話就不要單獨跟女生喝酒啊最好連獨處都不要,男孩兒要好好保護自己啊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50:00
醒醒吧,我是主張男生要保護自己喇
作者: Jetame (洛基基)   2018-12-11 11:51:00
男生本來就要保護自己阿 沒人教而已
作者: Benetnasch (北斗破軍)   2018-12-11 11:51:00
因為喝酒不是男生開口的
作者: capazek (Jerry)   2018-12-11 11:55:00
男森要保護自己,沒行房紀錄器別衝洞
作者: sonyabear (忍魯腹重)   2018-12-11 11:58:00
真的噁心,有喝有玩又有得拿還有社會肯定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8-12-11 12:00:00
蔡男應該還可以再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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