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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事件釀15死 最高法院判呂忠吉5年徒刑定讞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532923
2018-12-12 15:10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八仙樂園3年前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發生粉塵燃燒意外,造成15死、466
人受傷慘劇,一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主辦人、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4年10月徒刑,二
審改判5年徒刑,併科9萬元罰金,等於將業務過失致死罪5年刑度判滿,案經上訴,最高
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2015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的彩色派對釀粉塵燃燒意外,駭人的畫面國人記憶猶新。
當時呂忠吉透過友人周宏瑋掛名開設的瑞博國際整合行銷公司和八仙樂園簽約,租用「歡
樂海岸」、「快樂大堡礁」區域開趴,以噴灑色粉當噱頭,賣出4千多張門票。但當晚8點
32分,活動尾聲時,舞台前方空中、地面卻發生粉塵燃燒意外,許多參與者身陷火海,體
無完膚。
意外原因指向粉塵快速燃燒,士林地檢署請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消防署等專業單位鑑定,
確認是架設在舞台前端的電腦燈吸入紫色色粉,燈泡高溫表面引燃,造成意外。業務過失
致死罪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罪,一審時呂遭判刑4年10月,「幾乎判滿」,但被害
家屬仍強烈不滿。
高院審理時,法官細心調查傷者排汗功能、行動自由、容貌受損狀況。一名張姓婦人代替
姪女出庭時說,姪女拍照最喜歡比「YA!」,但她現因大拇指無法彎曲,再也拍不出比「
YA!」的歡樂照片,甚至晚上睡覺也不敢關燈,呂忠吉應摸摸良心。二審將業務過失致死
刑度「判滿」,改判5年徒刑。
呂忠吉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論處呂忠吉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刑,認事、
用法均無不合,且量刑已處法律規定之最高度刑,並無不當,故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http://bit.ly/2GcJKdu
5年
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