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營業額都是1XX-200萬起跳的
不到100萬幾乎可以說是賠錢的
因為各種細項支出非常多 支出成本也非常高
光是電費就嚇死人 加上加盟主賺的利潤要分1/3-1/2給總公司
哪怕賣的東西非常貴 沒到100萬起跳都算陪錢
鄉下就撐不起這種百萬起跳的營業額
所以才有雜貨店
雜貨店一個月賣20萬 賺的比營業額100萬的超商加盟主還要多
※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銘言:
: 去鄉下還是可以看到很多雜貨店
: 不能用悠遊卡付費 不能領錢繳費領貨買車票泡咖啡
: 也沒有冷氣廁所跟座位
: 根本是過時的產物
: 但是台北市幾乎是看不到了
: 怪的是
: 鄉下也有便利商店阿
: 為什麼雜貨店還可以生存
: 但是台北市雜貨店幾乎消失了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