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nclefucka (冰不汁醬,醬不汁冰,難吃!)
2018-12-14 15:41:31※ 引述《t20056 (吳先生)》之銘言:
: 我是超後段私校文組畢業洗中正的魯蛇。
: 我想請問大家:
: 判處2年徒刑、緩刑4年。
: 是什麼意思?
: 是不是要關兩年,然後剩下四年不用關?
: 還是說四年觀察期,那兩年不用被執行?
: 我雖是個私校文組畢業的魯蛇,
: 難道還是是我法律觀念文字程度不好嗎?
意思是說,這四年間,人家「碰瓷」他,他只要
態度不佳和人嗆一下、不給錢。
只要有另一個刑事告訴成立、宣判有罪
他就可以把這兩年領出來一起享受了。會不會附上很難聽的罪名不曉得。
所以,壞事做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