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貴族學校男師 猥褻男童強拍裸照
3.完整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54114
4.完整新聞內文:
107-12-15
〔社會新聞中心、記者楊心慧/臺北報導〕臺北市知名貴族學校私立復興實驗中學,驚傳小學部的男老師猥褻及強逼男學童拍裸照,檢察官指揮警方追查,本月十二日將狼師拘提到案,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校方昨表示,目前男師是請假狀態,學校已啟動危機處理與輔導機制,全面性輔導學生及協助家長處理後續事宜;一切等待司法調查,若屬實,有具體事證,校內將召開相關懲處會議,討論該師是否繼續在校任教或停聘、解聘。
手機查出裸照 狼師收押
據指出,全案是一名學生家長提告,家長發現自己孩子是老師狼爪下的受害人後,憤提告訴,檢察官指揮警方搜索、拘提,在狼師手機內發現多張男童裸照;不過該名老師否認猥褻及強逼男學生拍裸照,並稱:「完全不知道為何會被家長提告。」
猥褻幼童 最重可判十年
檢方考量被害男童指證歷歷、事發後曾出現情緒不穩等疑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反應,且該師手機中確有儲存多張男童裸照,除查扣手機,並認定涉案罪證明確,為免受害男童及更多學生受害,以及避免被告滅證,聲押禁見獲准。
律師丁昱仁表示,該名狼師被控猥褻小學童,一旦涉犯「加重強制猥褻罪」的罪名成立,依刑法對於未滿十四歲男女為猥褻行為,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另外,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還將加重二分之一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