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ett (Vett)
2018-12-15 16:38:151.媒體來源:
udn
2.完整新聞標題:
羅淑蕾要「誰摔死了李新」影片下架 法官裁定不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12-15 15:37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李新去年9月28日清晨,從前妻位於北市安和路的住處11樓墜地身亡,死因引起諸多揣測。李新前女友郭新政在臉書成立粉絲專頁「誰摔死了李新」,以類戲劇手法拍攝影片,點名和國民黨前立委羅淑蕾有關。羅淑蕾向法院聲請撤除影片、臉書暫停粉絲專業權限等,台北地方法院日前裁定駁回,粉絲專頁今天公開PO出裁定書。
羅淑蕾聲請意旨指出,郭新政和蕓賞珠寶公司有珠寶糾紛,她本於立委職責居中協調,但郭新政竟拍攝製作「李新是怎麼摔死的」系列影片,誣指她和司法機關、媒體和黑道共謀,還在臉書、YouTube上傳、散布影片,另在PTT註冊帳號,發表不實言論文章,惡意讓大眾認為她濫用立委權力,嚴重侵害她的名譽權。
羅淑蕾認為,郭新政在臉書粉絲專頁多次發布貼文,呼籲報社記者發布相關新聞;網友也不斷標註各大新聞媒體,企圖擴大不實訊息的散布範圍。若經新聞報導後,她的名譽權恐難以澄清回復,且她的個人臉書已經湧入謾罵言論。為防止損害不斷擴大,故向法院聲請撤除YouTube和臉書上的影片、撤銷PTT的文章、暫停相關YouTube、臉書和PTT權限,避免使用者閱覽。
法院認為,羅淑蕾雖主張郭新政發表的影片和文章侵害名譽,此部分尚待法院審理判斷,若在法院判決前以暫時狀態處分禁止他人言論,過於侵害民主社會言論自由的精神。
裁定指出,保障名譽權並非只剩禁止他人發言一途,媒體對於爭議議題也會本於新聞專業報導,除非有重大國安危險,或損害、利益相差懸殊的情形。法官認為,羅淑蕾聲請撤除影片和文章,於法不合,故駁回聲請,可抗告。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39007
5.備註:
這影片在行政院強推的河蟹下架法案過了後
我估計第一個被河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