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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腿也不能攜帶入境! 高雄機場今天抓到4件非法肉品開罰
防堵非洲豬瘟入侵,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與相關單位合作,今天截至下午4
點,在高雄國際機場已查獲4起攜帶違法肉製品入境案件,分別來自越南、馬來西亞及泰
國,各裁罰3萬元。
高雄機場檢疫站說,2名越南籍旅客今天中午約12點入境時,分別被查獲0.85公斤的雞肉
鬆,以及2.1公斤的豬肉凍與炸豬皮。
下午約1點,馬來西亞籍旅客被查獲2.1公斤的雞腿;下午約3點,台灣籍旅客從泰國返高
,被查獲0.16公斤的炸豬皮製品。
高雄機場檢疫站統計,在罰則修改之前的10月18日至12月13日,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高雄分局開出的最高額1萬5000元罰單,總共136張;今天查獲的4件,依新修正的「違反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34條第2項規定案件裁罰基準」,各裁罰3萬元,希望能有效遏止旅
客攜帶違法肉製品。
而根據防檢局公布的裁罰基準,旅客自中國等非洲豬瘟疫區違規攜帶豬肉類等產品入境,
第1次罰5萬元,第2次罰5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
自越南等口蹄疫或高病原性禽流感疫區違規攜入家畜或家禽肉類等產品,第一次罰3萬元
,第2次罰30萬元,第3次以上罰100萬元。自美國等其他非疫區國家違規攜入相關肉類等
產品,第1次罰1萬元,第2次罰10萬元,第3次以上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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