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採實名制可減少浮濫檢舉 較符合情理

作者: uvegotmail (郵差來按鈴囉)   2018-12-16 13:54:59
採實名制可減少浮濫檢舉 較符合情理
2018-12-14 22:53聯合報 記者胡蓬生、黃瑞典、呂開瑞/連線報導
「交通檢舉實名制比較合理!」4年前推動修法的立委陳超明認為,採實名制可減少浮濫
檢舉的次數,較符合情理。警方則預估,檢舉件數可能減少。
陳超明表示,當初會提案修法,是因3個月舉發期限太長,檢舉人常等累積快滿3個月時,
再一次大量向警察機關舉報,被檢舉民眾違規數月後還「天天收罰單」,有人甚至收到數
十張,造成人心惶惶,飽受精神壓力,甚至有人看到郵差、聽到門鈴聲就害怕。
數年前苗栗縣頭份、竹南地區的檢舉達人「蟠桃先生」,1年檢舉違規停車案件高達1萬多
件,後來檢舉更擴及其他鄉鎮市,檢舉以汽機車違停在人行道最大宗,甚至還會追蹤警方
處理進度,造成民心浮動與人際間的不信任。
警方說,新規定檢舉案件必須在違規行為7日內提出檢舉,並採實名制,必須提供身分證
字號供監理單位及警方查證,必要時得通知檢舉人到場說明,提升執法品質,匿名檢舉或
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將不予舉發。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表示,檢舉專區網頁將增加身分證字號欄位,雖然以往不少檢舉者以真
實身分檢舉,但可預見有的民眾不想具名或怕麻煩,檢舉案件可能會減少,提醒汽機車駕
駛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遵守交通規則,以免違規被熱心的民眾檢舉受罰。
https://udn.com/news/story/11322/3538115
陳超明事蹟
1.提案舉發交通違規超過7天不受理,2014年通過
2.質詢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針對選舉前賄選案件抓很緊,陳超明強調,不是只有國民黨會買票,其他政黨也會買票,但是只要一有檢舉,警察辦案因有
績效壓力,可能殃及無辜的人,「抓到就起訴」。他更表示,「我不是反賄選,我非常支
持賄選」。
3.主張應開闢三義外環道,認為生態保育不應影響地方發展,陳超明說「如果石虎那麼偉大,那
人類就不要生存了!」
4.針對房價過高時,陳超明表示,「有錢的人很努力啊,怎麼說他們炒地!」
皮呢?」
備註:苗栗人選出來的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8-12-16 13:55:00
簡單說就是警察人力不足啦
作者: darkgoblin (小影)   2018-12-16 13:56:00
又老又窮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8-12-16 13:56:00
我記得妨害風化的圖 法令也沒寫一定要露點才算其實能引起性慾就算 但如果這樣小模會天天被檢舉警察會有處理不完的事情 所以才露點才受理
作者: A320 (Airbus)   2018-12-16 13:59:00
可悲台灣人 貪錢怕死愛面子
作者: winglight   2018-12-16 14:00:00
要實名的話,警察會保護檢舉人嗎?
作者: tony0501 (tony)   2018-12-16 14:00:00
幹得好
作者: haohaobobo   2018-12-16 14:00:00
如果做好事怕人知道 那就證明那不是好事 是壞事
作者: MrUncle (單身獨居的大叔臭了嗎?)   2018-12-16 14:01:00
寫這種鳥新聞幫違規三寶說話,要不要去看看前天,他們記
作者: LFD (壞掉的LED)   2018-12-16 14:01:00
沒差啊 我是一直都實名啦 反正邊緣人站在他面前拍也沒被發現
作者: haohaobobo   2018-12-16 14:02:00
檢舉人怕屁啊 為了正義被亂棍打死也應該感到榮幸啊還是自己也覺得檢舉是丟臉 不對的事
作者: MrUncle (單身獨居的大叔臭了嗎?)   2018-12-16 14:06:00
我在高雄市檢舉,填的都是真實姓名電話,能看到違規三寶收到罰單氣噗噗的樣子,就知道我做對事情了!
作者: NTULioner (LionsHeart)   2018-12-16 14:06:00
不違規不用怕 垃圾
作者: AOA2 (AOA)   2018-12-16 14:07:00
檢舉件數能減少~結果違規件數暴增XDDDDDDD
作者: atpx (秋雨的心情)   2018-12-16 14:19:00
沒意見, 不過要提高門檻. 幹你娘我騎車出家門口買便當就收罰單, 還收到記點記滿被吊扣駕照還要去上課幹!! 我只是過一條巷子買便當欸 幹有些神經病真的就是靠亂檢舉在賺錢的吧 幹你媽的
作者: jaseman (阿爾貝爾特)   2018-12-16 14:28:00
檢舉交通違規沒錢賺…要是真的有錢檢舉會更兇…
作者: pcpcpcpcpcpc (Rogi今年請加油)   2018-12-16 14:29:00
檢舉根本沒有獎金阿 到底是有多不懂GOOGLE
作者: jaseman (阿爾貝爾特)   2018-12-16 14:29:00
我覺得可以實名,但提供獎金制度…
作者: wr (~~)   2018-12-16 14:57:00
你買便當跟違規有個屁關係 果然是台灣人
作者: d9660661 (辭職一搏)   2018-12-16 15:11:00
噁心,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就對了
作者: MrUncle (單身獨居的大叔臭了嗎?)   2018-12-16 15:20:00
怎不先檢討自己被檢舉開單的原因為何?怎不說說你是被開哪條罰則??就只會靠北邊說自己只是稍微做怎樣的事情就被檢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