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大概一個月前經過台北市民大道基隆路口,因為不熟路況誤判號誌燈而被開闖紅燈
。
當下也看到三、四機車汽車被攔下,貌似也不熟悉路況而被開單。而後和開單員警反應這
個路口號誌標示不明確,所以導致短短五分鐘就有那麼多車輛被開單。沒想到警察卻說喔
~那不是我的責任喔,然後又嗆聲說難道你沒有中華民國駕照嗎?
我心想這個號誌燈如果那麼容易使人誤判不小心闖紅燈,不是代表很容易發生意外嗎?過
了幾天我寫信(是由1999待轉交的)給分局和台北市政府結果他們卻回說此號誌燈設計沒有
疑慮喔~感謝來函
如今又過了一個月………剛剛下午經過這個路口又看到警察開單,而且一攔就是一台機車
和汽車………警察有這麼缺業績嗎?
最後想表示的是今日如果一天只有幾輛車被攔下來那就沒話說了,但是現在是平均每五分
鐘就有兩三輛汽車被攔下,難道不是要去檢討路口的號誌燈設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