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妳珍得很票亮我忍不住」 渣男淫人妻求

作者: sleepyuan (最廢物的魯蛇)   2018-12-16 19:31:31
1.媒體來源:
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妳珍得很票亮我忍不住」 渣男淫人妻求饒卻錯字連篇
3.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一名林姓渣男6年前和一名已婚女同事投宿南投一間民宿,趁深夜闖入女同
事房內,用繩索綑綁手腳、膠帶貼嘴性侵得逞,還害女方因而懷孕產子,林男辯
稱雙方合意性交,還指女方提出他透過臉書道歉的訊息,內容沒正確選字、跟他
使用習慣不同,不料,法官調閱他的發文IP,當庭打臉。最高法院依強制性交罪
判林男3年8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和本案人妻女同事原本交情不錯,2012年11月17日下午5時許,
兩人下班後一起從台中到南投去找林男的女友,當晚投宿南投一家民宿分房睡,
林男藉口送飲料進房被拒,竟撞開房門,用預先備妥的童軍繩綑綁女方手腳、以
膠帶貼住女方遮蓋呼救聲,然後不戴套性侵得逞。
女方受辱又被林男威脅不得張揚,否則要讓全世界看到她的醜態,女方起初選擇
隱忍,但幾個月後發現自己懷孕,眼見紙包不住火,只能將實情告訴先生一起報
案,但事後天天遭先生冷言冷語,她因而罹患創傷症候群與憂鬱症,兩人也為此
離異。
林男到案堅稱彼此合意性交,女方出庭激動反駁,指稱:「我那時很大聲喊叫都
沒有人聽到,他撕破我的褲子,直接從後面(證述停頓並哭泣)...,不知過了
多久,我覺得很久...」。
由於事隔半年,本案關鍵證據就在於女方報案後,林男透過臉書即時通與她的對
話,林男在對話裡坦承犯行並不斷向被害人道歉、希望女方撤告,包括「我也沒
友對妳很過分就之是意外兒以」、「珍得不是故意的如果妳娜時有配合就不會者
樣了妳珍得很票亮我忍不住我珍得對不起妳」等語。
女方在對話裡怒批林男預先準備好童軍繩等作案工具,明顯是預謀犯案,堅不撤
告,痛罵林男「都綁著我強暴我了叫沒有很過份」、「我不要你就可以綁住我強
暴我嗎?你當我們女人是什麼!」
林男翻臉回嗆:「究說不事故意的了綁妳也沒有辦法得我們就蒜沒關係妳也聲過
小孩了幼不事第一次莊什麼好好得跟妳說妳逍張起來了。」(就說不是故意的了
,綁妳也沒有辦法的,我們就算沒關係,妳也生過小孩了,又不是第一次裝什麼
,好好得跟妳說,妳囂張起來了)等語。
林男主張這些對話訊息都沒正確選字,跟他平時打字習慣不同,並透過律師提出
自己和蔣姓女友平時對話、案發時手機失竊紀錄、臉書帳號活動日期等資料,企
圖證明這些對話訊息不是他所發送,反指女方由愛生恨、變造紀錄企圖誣衊他。
一審認定林男犯行明確,且事先已有脫罪的準備,無論對話訊息沒正確選字、臉
書帳號活動日期甚至手機失竊,都可能是計畫之一,因此不採信林男的辯詞,依
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
林男上訴二審仍主張女方所提出他透過臉書道歉訊息,是他的手機被盜而遭人捏
造。二審為求謹慎,委請法務部透過司法互助協定,向臉書的美國總公司調閱林
男和女方個人網頁相關紀錄,再委託南投縣警局比對上網的IP位址記錄,拆穿林
男的狡辯。
林男抗辯女方指述有諸多矛盾,二審認為女方因本案罹患壓力創傷症候群病症,
精神狀況已因本案而嚴重受創,不能僅因在二審沒正確回憶部分細節而推翻她的
指述,據此維持一審判決。最高院日前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黃哲民/台
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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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08:47
更新時間:17:47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16/1483738/
5.備註:
五樓大概是這樣子才離婚的
對不? QQ
作者: madden (《我是一個小說家》)   2018-12-16 19:32:00
..........................
作者: theeht (DEN.)   2018-12-16 19:32:00
珍三小
作者: s1777001 (iPad溫開水)   2018-12-16 19:32:00
太太我喜歡妳
作者: GKDOOMHAMMER (G.K.)   2018-12-16 19:32:00
這中文水準.....
作者: chung0817 (鳩傑)   2018-12-16 19:33:00
Op了吧
作者: sincere77 (台灣會更好)   2018-12-16 19:33:00
台男犯罪日常
作者: peter0825 (peter0825)   2018-12-16 19:33:00
這先生也是廢啊
作者: GG9268 (魷魚吐絲)   2018-12-16 19:33:00
五樓最愛被綁著來
作者: cpc21478 (にゃんぱすー)   2018-12-16 19:34:00
ㄣㄥ傻傻分不清楚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8-12-16 19:35:00
男的判死刑吧,強姦犯
作者: KangSuat   2018-12-16 19:35:00
島上低端文盲珍多 呵呵
作者: Atwo (A兔)   2018-12-16 19:35:00
真啦幹
作者: Lizus (不亢不卑)   2018-12-16 19:36:00
這樣才判3年多 太少了吧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8-12-16 19:36:00
新聞可以直接講渣男囉?那之前母豬標題怎麼被檢舉??
作者: loveian16   2018-12-16 19:37:00
台灣真是台男天堂,強姦殺人都關沒幾年www
作者: chses910372 (loveseeker)   2018-12-16 19:37:00
這篇雙方都怪怪的
作者: theskyofblue (天空藍)   2018-12-16 19:39:00
童軍繩這麼猛的嗎
作者: ghostforever (呃)   2018-12-16 19:41:00
強姦定讞的稱呼他渣男剛好吧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8-12-16 19:44:00
判太輕,應該判30年
作者: meloxxl (wade1.3)   2018-12-16 19:44:00
台中到台南要多久?有需要投宿?
作者: alex9999 (.....)   2018-12-16 19:47:00
連選字都不會是有多低端
作者: HDanny (高畫質丹尼)   2018-12-16 19:53:00
#台男 #異性戀 水準 呵呵呵
作者: t8756321 (虹色謊言)   2018-12-16 19:56:00
喳楠==
作者: aa98403 (鏡花水月)   2018-12-16 19:56:00
我覺得太扯,根本毀了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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