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rogexpg (Das Internetz)
2018-12-17 01:30:25政府應該要有一個單一動產的求償上限是200萬,超過的部分必須由車主自行保險理賠,這
個保險應該像天災一樣是不可抗拒之因素,不然今天超跑違規跟你撞,肇責比例9:1人家要
修500萬你修20萬,結果你要付52萬,更何況大部分都7:3,有本事開超跑就要有本事承擔
風險阿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8-12-17 01:31:00憑什麼?
作者: society (好忙好忙) 2018-12-17 01:32:00
開在路上礙到誰?窮鬼識相就閃遠點 像我都離超遠
你這樣講把肇事責任這點放去哪了?人家有錢是他的事怕賠就要小心開啊 總不能因為有人賠不起 就要他們開車上路還得多花成本拔吧?
作者:
hosen (didi)
2018-12-17 01:42:00中華民國課稅的時候可沒有上限,而且還多課一筆奢侈稅
作者:
faelone (æ··æ··)
2018-12-17 02:37:00車禍判定真的瞎,應注意而未注意這種讓被害人多賠很多錢
作者:
s9523752 (Wayne Chang)
2018-12-17 03:11:00當肇責判定超跑7一般車3 然後後者駕駛要賠得比前者多...這怎麼想怎麼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