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明起帶肉入境初犯罰20萬、再犯重罰100萬

作者: akakbest (神劍八方)   2018-12-17 16:26:37
這個要多方宣導
就像之前火腿腸的手機有爆炸風險
機場託運的時候 地勤都會告知這種情況
如果被關在牆裡面太久
完全不知道狀況就糟糕了
另外罰則太輕了
應該要再拉高一點
最好還要有社會服務
洗屍體或處理病死豬隻
讓犯錯的人不敢再犯作為前提
以上
※ 引述《Phoenix723 (操場旁的含羞草)》之銘言:
: ※ 引述《ios6 (iosꌶ)》之銘言:
: : 這罰責太輕了吧
: : 真的要罰是要以能夠嚇阻為導向
: : 應該要改為 在機場發現
: : 當場槍決
: : 一來可以處罰 二來可以警告 這才能夠有效嚇阻帶肉進來的人
: 不用這麼極端啦
: 除了罰100萬外
: 抓到就先隔離
: 他的食物就是他帶回的豬肉製品
: 他何時吃完的當天開始在隔離13天
: 其中的糞便自己處理
: 隔離的其他廢用自己處理
: 病毒能在人類糞便存活11天
: 就這11天吃喝拉撒睡全部只在一間房間
: 唯一的電視節目是非洲豬瘟防疫跟防疫失敗台灣會如何
: 手機沒網路
: 唯一的APP是介紹豬瘟
: 等到確認完成再放他出來
: 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12-17 16:31:00
支那賤畜9.2愛吃怪我囉
作者: yongguo (麵包君)   2018-12-17 16:35:00
帶一斤豬肉先記著,以後爆發疾病時叫他們去撲殺,一斤要宰十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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