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明起帶肉入境初犯罰20萬、再犯重罰100萬

作者: YU0121 (愛玉冰™)   2018-12-17 19:31:04
20萬有點過分
會去中國玩的
大多都是沒錢的中國台北人
我建議農委會折衷一下
除了罰20萬這個選項以外
多一項選擇 入境前吃光所以中國豬肉製品 就不罰
反正非洲豬疫已經證實對人體無害
那麼要麻你就在機場裡面給我吃光 我就不罰你20萬
要麻你就花20萬 讓相關單位拿去焚燒
這樣也比較合情合理
※ 引述《spirit119 (一二三木頭人)》之銘言:
: 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 2.完整新聞標題:【豬瘟】史上最重!明起帶肉入境初犯罰20萬、再犯重罰100萬
: ※ 標題沒有寫出來
作者: max52001   2017-12-17 19:31:00
吃光中國豬 大便害死台灣豬 還不是一樣達到目的
作者: winglight   2018-12-17 19:35:00
怎麼還是沒搞懂吃了病毒仍存在這件事
作者: vwvwbg (vwang)   2018-12-17 19:38:00
這麼多天了還是沒搞懂問題...
作者: ohiu (Three cups of tea)   2018-12-17 19:38:00
但屎是有害的,,,,滾出境
作者: wildhug (野豬向前衝)   2018-12-17 19:40:00
都多久了還不知道屎也會帶病毒
作者: trukinus (ARIS)   2018-12-17 19:52:00
吃了就變人體移動病毒傳染更快吧
作者: C32AMG (囧)   2018-12-17 19:52:00
同理可證拉出來的屎再吃下去一樣帶病毒懂了吧
作者: piggy37 (小時)   2018-12-17 19:55:00
看來防疫還是會失敗
作者: zks6699 (zks6699)   2018-12-17 19:56:00
原本入境之前都有機會可以吃光啊,不要被宣導又硬闖入境,被罰怪誰
作者: goodbye5109 (果凍)   2018-12-17 19:59:00
就是有這種缺知識的,才需要一直宣導,提高到100萬,有痛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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