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嘿嘿我把逃生空間都拿來蓋商場,到時候爽爽賺
柯神2014:你這樣不行,有公安問題必須停建!前朝搞這個不平等條約,是弊案
4年過去以後......
遠雄:所以哩(挖鼻孔)
柯神2018:不然我幫你橋兩塊地來開通道,這樣好不好
遠雄:那我裡面設計還要改嗎?
柯神2018:我先把地弄到再說
遠雄:潮爽的,撿到兩條馬路通商場,東西出的去,人進的來,遠雄發大財
※ 引述《gasboy (屁男孩)》之銘言:
: 邏輯上沒有很難懂,柯一開始覺得是弊案,因為權利金、變更設計狂蓋商場、逃生通道不
: 足....實在太可疑,不管弊案的部分查的如何,後續還是要面對兩個部分,續建或不續建
: ?柯一開始提出續建的前提就是必須符合安全,遠雄對於防火逃生部分要符合規定再來談
: 下一步,如果不續建跑解約就要計算違約是否划算,拆蛋是否符合市民期待?
: 丁的一定蓋,卻沒討論如何符合安全。
: 姚的一定拆,卻沒著墨違約要賠多少?是否符合市民期待?
: 丁跟姚很明顯代表傳統KMT跟DPP做事的方法,KMT遇到問題只要想辦法改成合法就沒問題(
: 量身訂製修法後再說照法律走,這是真的合法嗎?),DPP遇到問題只想依自己原本預設的
: 立場做,不考慮後果跟時效性(像能源政策),柯看起來理性多了,蒐集資料>評估該拆或
: 不拆>不拆的話要怎麼做?
: 柯立場很明顯啊,他覺得繼續蓋才符合效益,問題是繼續蓋市府就必須幫忙處理工程以外
: 的流程,你相信他這個人就會覺得這是建設必經過程,你不相信他就會當成他在幫建商『
: 橋』,看你相不相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