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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控男友1晚性侵4次 女開庭稱:我忘了吃藥
3.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1名51歲余姓男子,今年9月8日帶40歲女友到桃園一家旅館投宿後,遭女友
指控以暴力手段性侵4次,然余男矢口否認犯行。事後女子被桃園地檢署傳訊時
翻供,自稱患有「選擇性失憶症」,當時在房間醒來後沒有精神藥物可吃,又未
見余男,當下很慌張,不知為何跑去警局?女子自陳開庭前有吃藥,所以說的才
是真的。由於女子前後供詞不一,且驗傷也沒有明顯傷勢,桃園地檢署今予以不
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調查,余男今年9月8日偕同女友投宿桃園一家旅館後,遭其女友控告
在當晚至翌日凌晨,利用其體型優勢以身體壓制她,並違反其意願性侵她4次。
余男否認犯行,堅稱他們是兩情相悅。
而其女友事後為桃園地檢署傳訊時亦指稱,她患有精神分裂及選擇性失憶症,當
時在房間醒來後因沒有精神藥物可吃,又沒有看到余男,當下很慌張,也不知道
在做什麼,更不清楚為何跑去警局提告?但此次開庭前有吃藥,所以開庭時說的
才是真的,她是自願和他發生性關係,也不想提告了。
由於被害人驗傷後身上沒有明顯傷勢,且在警詢時和檢方偵訊時供詞前後不一,
桃園地檢署認為不能單憑她片面指控,就認定她被性侵,今予以不起訴處分。(
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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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1218/1485533/
5.備註:
五樓也忘記吃藥惹
老是記得一晚 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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