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超跑

作者: godivan (久我山家的八重天下無雙!)   2018-12-18 12:46:02
我只想問
有那個車禍時「刻意」要撞上去的?
就算是酒駕肇事,會認為自己就是「刻意」要肇事嗎?
如果你說明知喝酒不能開車叫做刻意
我記得國家也有宣導過「精神不濟」不要開車耶?
作者: railman (大魯蛇)   2018-12-18 12:47:00
作者: DiMammaMia (DiMammaMia)   2018-12-18 12:49:00
有保險就解決的事 然後搞的好像超跑有罪 那今天撞到人不就也要有制定上限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8-12-18 12:50:00
大家都知道有保險能解決,現在吵的就是保險費誰出
作者: mumi61337 (姆咪姆咪心動奇蹟)   2018-12-18 12:50:00
比例原則 小擦撞要賠那麼多本身就很荒謬超跑一定有保險阿 然後保險公司會向肇事者代位求償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8-12-18 12:51:00
刑法185-3 指的是不能安全駕駛 並非針對酒駕所以金紙店小開已觸犯刑法無誤
作者: DiMammaMia (DiMammaMia)   2018-12-18 12:53:00
你開車上路 不投保 增加的風險是你自己要承擔啊
作者: syterol (小賊)   2018-12-18 12:56:00
路上1000台超跑和路上1台超跑的風險(保費)根本不一樣是那多的999台超跑讓我保費增加,懂?
作者: AnpingTW (七月七日安平見)   2018-12-18 12:59:00
ifay你知道自己在說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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