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其實相當正確,
責任要轉置到超跑車主身上 (自己也要保)
然後再加上肇事者的保險, 應該就足以支付賠償
依三民主義的理想, 有錢人對這個社會有責任,
他的車不應該造成別人的心理負擔
反對這個條款的酸民, 先摸著 lp , 你有超跑嗎?
沒有超跑你反對個屁?
說不定那些超跑車主是剝削其他人勞動成果來的,
被剝削, 還覺得超跑車主最大, 這不知道要有多下賤
才能有這種想法了
ps: 另外, 假設超跑車主是剝削別人的勞動成果來的, 今天只是叫他自己去
幫自己的車保險, 沒叫他出來站豬籠, 這已經很客氣, 不是甚麼共產革命,
(車主自己去保險)是社會各階層利益的溫和調和